3月28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加強服務市場主體激發市場活力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包括3部分共22條:分為深化準入準營退出新改革、創新市場主體服務新方式和完善精準長效監管新機制三大部分,旨在堅持“深化改革、強化監管、優化服務”一體推進,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為市場主體雪中送炭、紓困解難,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負擔,讓企業有更多獲得感。
《若干措施》在“完善精準長效監管新機制”方面推出5條具體措施。
其中在營造市場公平競爭環境方面,推動制訂《深圳經濟特區反不正當競爭條例》,推動設置獨立的公平競爭審查機構;
在信用監管方面,完善“信易貸”白名單推薦機制,優化信用融資產品“深信貸”,并率先在前海開展跨境征信試點;
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依托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供公益性海外維權服務,要在重點領域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累計達120家。
具體內容如下:
一、深化準入準營退出新改革
推行"登記確認制"。擴大企業登記注冊自主權,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和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推行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支持市場主體使用符合規定的創新字詞作為企業名稱,開展不含行政區劃名稱的企業名稱網上自主申報。
2.實行承諾容缺受理。對不涉及前置許可的行政審批事項,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基本符合登記要求的,在部分申請材料需要完善和補充時,經申請人書面承諾補齊申請材料,登記機關予以先行受理。
3.實施注冊"一日辦結"。建立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提升智慧化精準化個性化服務水平,滿足市場主體多樣化服務需求。實施"極簡注冊"服務,推行"政銀通注冊易",除國家法規規定禁止作為出資的財產外,允許投資人以技術、專利、商標等方式出資登記設立企業。全面實行企業設立登記"一網通辦、一窗領取、一日辦結"。2022年企業設立全流程網辦"一日辦結"率達到100%。
4.深化"一照 /證多址"登記。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在營業執照上加載新設立住所(經營場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機構登記。對部分高頻辦理的經營許可證,允許企業在一定區域內開設經營項目相同的分支機構,分支機構地址加載于開辦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即可,免于單獨辦理相關許可證。
5.持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繼續深化"證照分離",通過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涉企經營許可審批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實現準入準營同步提速。
6.加快推行"一照通行"。推行高頻辦證事項與辦理營業執照等按需組合"一次申辦"、智能導引"一表申請"、并聯審批"一鍵分辦"、證照信息"一碼展示",實現"準入即準營"。推廣遠程視頻審查,探索食品經營等高頻許可跨城互認。
7.推進深港澳商事登記一體化。在全市推廣"深港通注冊易""深澳通注冊易"服務,對不涉及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的領域,港澳企業可直接辦理生產經營活動登記。采用簡化版公證文書辦理港澳地區非自然人投資的市場主體注冊登記。
8.拓寬市場主體退出渠道。推廣歇業登記制度,依法實行商事主體除名和依職權注銷制度,加快清理"失聯商事主體""僵尸商事主體",制定特殊情形代位注銷操作指引。優化升級"企業注銷一窗通",實現"一次申報、信息共享、一網通辦"。市場主體活躍度達到75%以上。
二、創新市場主體服務新方式
9.推進個體工商戶轉企業。建立"個轉企"培育庫,開通"個轉企"線上"一體化服務平臺"和線下"一站式辦理窗口",充分發揮"小個專"黨建指導站作用,為個體工商戶轉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對轉型企業給予不低于3年的過渡期。"十四五"期間年均新增"個轉企"不少于2500戶。
10.擴大電子照章應用范圍。以電子營業執照為主體資格證明,以電子印章簽章為主體行為確認,繼續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在政務領域、公共服務領域和商務領域的綜合運用,積極推進跨地區互認。
11.深化年報"多報合一"。拓展企業年報"多報合一"合并事項范圍,全面推行企業數據"一口填報、信息共享",推動年報數據在相關部門間無障礙流轉,實現商事主體年報數據同源,減輕企業填報負擔。
12.提升標準化發展水平。實施團體標準培優計劃和企業標準"領跑者"計劃,積極培育研發與標準化同步示范企業和標準創新示范基地。依托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推動中小微企業商標品牌發展,提供便利化、高質量的指導和服務。加強標準、認證、認可互認互聯互通,更好服務企業外貿便利化。"十四五"期間主導制定具有先進水平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1500項,制定發布地方標準350項,制定團體標準1000項。
13.加強質量品牌技術服務。創新質量技術服務模式,升級質量基礎設施體系,開展行業質量提升行動,制定行業質量提升通用工作指引,出臺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管理制度,構建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網絡。深化"深圳產品學校""產品醫院"建設應用,全面提升對中小企業的質量技術服務能力。支持企業開展以誠信為基礎、以質量為內涵的品牌建設,支持品牌企業參與國際國內知名品牌評價活動,鼓勵企業應用卓越績效等先進質量管理模式,推動企業品牌增值、質量提升。
14.支持知識產權創造運用。調整完善知識產權資助和獎勵等,加強高質量發展導向。推廣銀行業金融機構知識產權質押登記線上辦理,推進知識產權證券化。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行動,推動代理服務機構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發展。對符合有關政策條件的服務機構、參與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的企業給予扶持。
15.改革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管理。企業內部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調整為企業自主管理,不需計量行政部門考核發證,也不再實行強制檢定。通過組織開展計量比對等方式,加強指導和事中事后監管。
16.推進公共技術平臺開放共享。充分發揮數字電子產品、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環保產品、體育用品、營養食品、電動汽車電池及充電系統、功能材料、器械檢測和生物醫藥安全評價中心等公共平臺的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全方位服務能力和"一站式"服務優勢。
17.提升計量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完成深圳市計量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二期建設,增加平臺后臺服務和用戶登陸功能,完善計量檢測認證服務內容,優化用戶體驗,提升平臺服務能力,為機構、公眾提供計量檢測認證"一站式"公共服務。
三、完善精準長效監管新機制
18.實施公平競爭政策。推動制定《深圳經濟特區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推動設置獨立的公平競爭審查機構。發布實施企業商業秘密管理規范地方標準,增強企業商業秘密自我保護能力。配合上級強化反壟斷執法,加大平臺經濟反壟斷規制力度和合規輔導。探索推進企業建立合規經營指引。
19.推行守信聯合激勵。加強"守信激勵",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完善"信易貸"白名單推薦機制,優化信用融資產品"深信貸"預授信模型。依法依規建立聯合懲戒措施清單,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開。健全企業重整期間信用修復機制。率先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展跨境征信試點。
20.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深化新型法律保護試點,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和檢驗鑒定體系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鴻蒙協同云平臺"。依托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提供公益性海外維權服務。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在重點領域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至2022年底累計達120家左右。
21.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建立新興產業發展包容審慎監管制度,以市場驅動、依法監管、鼓勵創新、底線監管為原則,完善包容期管理、"容錯"管理等能動審慎的執法監管機制。落實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及減輕處罰清單,實施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事項57項,推動出臺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
22.開展涉企收費檢查。加強對水電氣公用事業、中資銀行、進出口環節、行業協會及商會、中介機構等開展收費專項檢查,進一步整治涉企違規收費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