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道路停車秩序管理,依據《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五十九條、第七十五條之規定,我局決定對全市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以下簡稱“違規停車”)實施分檔處罰,現將具體執行標準通告如下:
一、在下列道路、路段違規停車的,處500元罰款:
(一)立交、隧道、高架橋上(含匝道);
(二)高速路(不含收費站廣場)、快速路(不含輔道)上;
(三)同方向只有一條車道的路段(單條車道寬不超過4.5米);
(四)我局依法劃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施劃有道路臨時停車收費泊位的路段。
二、在下列道路、路段、地點違規停車的,處1000元罰款: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確不得停放、臨時停車的路段;
(二)小區、單位出入口,社會道路消防通道、盲道、人行橫道、黃方格、公共汽車站點。
三、因違規停車引發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擁堵的,處2000元罰款。
四、除上述一、二、三所列情形外,在其他道路、路段違規停車的,處200元罰款。
五、同時符合兩種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處罰。
六、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我局可以將其依法拖移至指定地點停放。
七、對確有證據證明屬于首輛違規停放車輛并引發其他車輛效仿的,在分檔處罰幅度內加倍處罰。
八、在依法劃定的交通繁忙路段違規停放車輛或者臨時停車,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施取證;在機場、口岸、碼頭、車站等禁停區域違規停放、臨時停車,責令立即駛離并依法處罰。
九、交通繁忙路段、道路臨時停車收費泊位路段另行發布通告(具體道路請登錄市公安交警局主頁http://szjj.sz.gov.cn查詢)。
十、本通告所稱道路包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專用車道、輔道等。
本通告有效期自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之前發布的通告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6月24日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順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道路交通現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劃定了違法停車行為嚴格管理路段(以下簡稱“嚴管路”),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次全市劃定的嚴管路共1587條,包含全時段嚴格管理路段977條,分時段嚴格管理路段610條。
二、全時段嚴格管理路段中,包含交通繁忙路段363條,普通嚴管路614條。交警部門對上述路段從嚴管理,對路段內的違法停車行為全時段嚴格執法。
三、分時段嚴格管理路段的嚴管時段為每日7時至9時、17時30分至19時30分。在嚴管時段內,交警部門對上述路段按照普通嚴管路進行從嚴管理,對路段內的違法停車行為嚴格執法;在非嚴管時段內,按照非嚴管路進行管理。
四、嚴管路的范圍包括該路段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專用車道和輔道等。
五、在全時段嚴格管理路段或分時段嚴格管理路段的嚴管時段內違規停放車輛或者臨時停車的,交警部門在提醒糾正的同時予以處罰。
本通告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之前發布的通告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附件1:交通繁忙路段明細一覽表
附件2:普通嚴管路明細一覽表
附件3:分時嚴管路明細一覽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