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和失業登記管理,市人社局發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廣東省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于8月1日起執行。深圳市進一步優化就業和失業登記辦理模式,失業登記實行承諾制辦理,無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就業登記與社會保險登記實行打包一件事辦理。
深圳市優化就業和失業登記辦理模式。
一是,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統籌全市就業和失業登記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二是,就業登記與社會保險登記實行打包一件事辦理,用人單位、個人在向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同時,申報就業登記;
三是區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街道(社區)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負責失業登記的業務模式不變,區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本轄區內失業登記工作的組織實施,街道(社區)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負責失業登記的業務經辦工作。
此外,對于深圳“農轉居”人員,也即是從本市農業戶口轉為城鎮居民戶口的人員,依據深圳市“農轉居”人員有關規定,在法定年齡內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待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本市“農轉居”人員可以辦理失業登記。
附件.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