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需要嚴格的制度紅線。實踐活動以來,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四風”等問題,中央和各部委近期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從嚴管錢、從嚴管人、從嚴管事的制度,頒布了多項轉變機關作風、服務為民的新規定,涉及到公款消費、干部作風、會議支出、報刊治理、改革、行政審批等多個領域中的制度建設。
中共中央、國務院:《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條例》共分12章、65條,對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資源節約作出全面規范,是黨政機關做好節約工作、防止浪費行為的總依據和總遵循。【詳情】
中央紀委: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
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臺事務、僑務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節儉。要嚴肅財經紀律,強化審計監督,相關費用不準轉嫁攤派,一律不予公款報銷。【詳情】
中宣部、國家出版廣電總局:《關于嚴格規范黨報黨刊發行工作 嚴禁報刊違規發行的通知》
《通知》強調,嚴禁以黨報黨刊名義搭車發行或利用行政權力攤派發行其他報刊。由各級黨組織負責征訂的重點黨報黨刊是指人民日報、《求是》雜志、中央辦公廳《通知》中明確規定參照執行的報紙、地方黨委機關報刊。其他各類報刊包括黨報黨刊所屬子報子刊均不得列入黨報黨刊征訂范圍。【詳情】
最高法院:法院及干警節日期間“十個不準”
根據“十個不準”規定要求,各級法院及全體法院干警在每年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節日期間,不準以過節名義濫發實物、現金及支付憑證;不準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詳情】
公安部:公安民警決不允許面對群眾危難不勇為;決不允許酗酒滋事;決不允許進夜總會娛樂
公安民警決不允許面對群眾危難不勇為;決不允許酗酒滋事;決不允許進夜總會娛樂。公安民警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閉,并視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一律給予開除處分,并視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隱瞞不報、包庇袒護的,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詳情】
監察部:《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
監察部日前公布《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對特邀監察員工作進行指導和規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了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的選聘范圍、基本條件、職責、權利、義務、聘任程序和解聘情形等內容。【詳情】
財政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規定,各單位召開的會議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要嚴格控制會議規模。一類會議會期和參會人員按照批準文件,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制。二、三、四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兩天,傳達、布置類會議不得超過1天。二、三、四類會議應當在四星級以下(含四星)定點飯店召開。【詳情】
衛計委:《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范》
國家衛生計生委11月25日公布《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及診療規范》,結合臨床工作實際,從院前醫療急救、醫院急診科和重癥醫學科三個環節入手,對急危重傷病的標準和診療措施從技術層面予以規范。【詳情】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各類展會禁搞專場文藝晚會不送禮品
通知指出,各類展會不準搞專場文藝晚會,不準組織高消費娛樂活動,不準借舉辦或參加展會名義到國內外名勝古跡旅游,國內展會不舉辦招待宴會酒會和答謝會,不準以展會名義贈送禮金、禮品、紀念品、土特產、有價證券等。【詳情】
食藥監總局:不準生產標注“特供”字樣白酒
通知要求,企業要按標準規定標注白酒標識,不準虛假標注產品執行標準和配料表等強制標示內容,不準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信息不真實的白酒,不準生產標注“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等字樣的白酒。【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