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員會如何產生?
1.支部委員會的產生
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的領導班子。黨章規定,黨的支部委員會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在一般情況下,支部委員會不采取任命或指定的辦法,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新建立黨支部,黨員之間相互不太了解;或問題較多,不具備選舉條件的,可以由上級黨組織臨時指定,經過一段時間條件具備后,再及時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
2.支部委員會的任期
按照黨章規定,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或3年。凡任期屆滿的支部委員會,都應召開黨員大會按期進行改選。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改選,要經上級黨組織同意。上級黨組織要幫助基層黨支部創造條件,黨支部自身也要做好工作,盡可能地保證支部委員會按期改選。按期改選支部委員會,對于更好地發揚民主,健全黨內民主生活,加強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不斷改進支部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
3.支部委員會的職責
支部委員會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領導和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員會對支部黨員大會負責,同時,也向上級黨組織負責,接受上級黨組織領導。支部委員會的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
(2)做好對黨員的、管理、監督、服務工作和黨員發展工作,搞好黨支部的自身建設。
(3)處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務,按期向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關心群眾的政治、經濟、文化生活。
(5)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工作,充分發揮其作用。
(6)保證監督行政工作的正確方向和任務的完成。
黨支部委員如何設置
1.黨支部委員的職數和設置
黨支部委員的職數和設置,應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來確定。一般情況下,支部委員的職數應是單數,以3-5人為宜。最多不超過7人。可分別設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支委多的還可以設副書記、青年委員、保密委員、統戰委員等。黨員人數不足7人的黨支部,一般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可增設副書記1人。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有些工作不一定要設專門委員。
2.黨支部委員的增補與更換
黨支部委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缺額,影響黨支部工作正常開展時,應及時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進行增補。增補支部委員須經過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黨支部委員因某種原因需要更換,只要經過支部黨員大會多數通過即為有效,同時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更換黨支部委員,不應視為黨紀處分。
3.有黨的正式組織關系的黨員,可以被提名為支委候選人
凡在一個黨組織內有黨的正式組織關系的黨員,在享有黨章賦予的權利方面都是相同的,不論其屬于哪類用工制,只要是有正式組織關系的正式黨員,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以被提名為支部委員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