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屬各勞務派遣企業(含設立的子公司、分公司):
根據《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9號)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如實向許可機關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時間:2018年3月31日前
二、報告事項和材料:
(一)經營情況以及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二)被派遣者人數以及訂立勞動合同、參加工會的情況(填寫附件);
(三)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情況(填寫附件);
(四)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填寫附件);
(五)被派遣勞動者派往的用工單位、派遣數量、派遣期限、用工崗位的情況;(填寫附件)
(六)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情況以及用工單位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填寫附件)
(七)設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況(填寫附件,需附子公司、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點擊本通知的附件,下載并填寫《市勞務派遣單位年度經營情況報告書》;
第二步:登錄深圳市勞務派遣申報平臺(https://sz12333.gov.cn/gxsb/login1.jsp)上報經營情況;
第三步:將整理好的報告材料(《年度經營情況報告書》、2017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送至深圳市南山區人力資源局業務受理科(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勞動大廈5樓513室)。
四、注意事項:
(一)我局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勞務派遣單位提交的經營情況報告進行核驗,依法對勞務派遣單位進行監督,將核驗結果和監督情況載入企業信用記錄,作為是否準予勞務派遣單位延續、變更、注銷行政許可的依據;
(二)對截止2018年3月31日仍不依法提交年度經營情況報告或者提交虛假情況報告的單位,我局將在官方網站公示其名單,并通報注冊地工商行政部門。
五、聯系電話:0755-86387912
南山區人力資源局
2018年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