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21年元旦、春節、清明節、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節: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20年11月25日
國務院關于批轉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