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 1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組織做好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和調度安排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迅速組織本地區生產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N95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相關藥品等企業復工復產。要做好生產人員、技術人員和相關設備、原輔料、資金等各方面保障工作,幫助企業及時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根據需要及時擴大相關產品產能。
《通知》提出,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物資保障組負責對上述重點應急防控物資實施統一管理、統一調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調用。物資保障組將向重點企業選派駐企特派員,負責監督物資的統一調撥,幫助企業及時反映困難和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抓好產品質量監管。生產重點醫療應急防控物資的有關企業,要抓緊組織原材料采購和產品生產,及時完成生產任務,加強產品質量管理,確保物資符合相關安全標準,并及時上報產能產量、產品庫存等數據。
《通知》強調,要建立有關工作銜接機制,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做好重點醫療應急防控物資的及時生產、調撥、運輸和配用等方面協調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及有關企業要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做好重點地區應急防控物資供應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實做好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