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確保10月1日起如期將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適用新稅率表的同時,抓緊按照讓廣大群眾得到更多實惠的要求,明確子女、繼續教育、大病、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和標準,使群眾應納稅收入在減除基本費用標準的基礎上,再享有教育、醫療、養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確保扣除后的應納稅收入起點明顯高于5000元,進一步減輕群眾稅收負擔,增加居民實際收入、增強消費能力。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和標準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今后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和標準還將動態調整。會議強調,目前全國累計結余較多,可以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在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以激發市場活力,引導社會預期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