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龍華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行政執法主體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出版管理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和《中共深圳市龍華區委辦公室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圳市龍華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深龍華辦發〔2019〕24號)的規定,深圳市龍華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在其職責權限范圍內依法實施行政執法,其執法人員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進行執法。現將深圳市龍華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的執法職責和權限、主要執法依據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執法職責和權限
(一)負責全區文化體育市場及其他屬于文體旅游行政部門管理的文體旅游經營項目的監督和管理,在深圳市龍華區內依法對娛樂市場、營業性演出市場、藝術品市場、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高危體育項目經營活動以及文物保護管理等實施檢查和監督,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二)負責全區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的監督管理。依法對違反出版物(包括報刊、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等)的出版、印刷或者復制、進口、發行,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經營活動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查處;依法對違反廣播電視采編、制作、播放、傳播、接收和電影制片、發行、放映等活動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查處,對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實施管理;
(三)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全區旅游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經營旅行社業務以及從事導游、領隊服務是否取得經營、執業許可,旅行社的經營行為,導游和領隊等旅游從業人員的服務行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實施監督檢查;依法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進行查處;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主要執法依據
(一)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二)行政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2.出版管理條例
3.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4.印刷業管理條例
5.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6.電影管理條例
7.全民健身條例
8.旅行社條例
9.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
10.導游人員管理條例
11.音像制品管理條例
12.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13.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14.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三)深圳經濟特區法規
深圳經濟特區促進全民健身條例
(四)地方性法規
1.廣東省旅游條例
2.廣東省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管理規定
(五)規章
1.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
2.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
3.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
4.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
5.旅游行政處罰辦法
三、辦公地址、咨詢和投訴電話
(一)辦公地址:深圳市龍華區梅龍大道98號行政服務中心1棟
(二)咨詢和投訴電話:0755-2333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