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緩繳業務辦理指引
受理條件:
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審議通過。
申請材料:
1.《住房公積金單位緩繳確認表》原件(加蓋企業公章);
2.經公示后的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企業工會決議書(蓋相應章);
3.企業出具的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相關情況說明(加蓋企業公章)
4.專辦員身份證件原件。
辦理地點: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預約到就近的繳存銀行網點申請。
其他注意事項:
1.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審議通過,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
2.企業是否受疫情影響且繳存住房公積金存在困難情況,由企業申報。
3.符合條件的企業應在2020年底前提出申請,申請期限以審核通過之日起算,最長不超過12個月。
4.緩繳業務期限屆滿后,單位自動恢復到申請前的繳存狀態。
5.辦理了緩繳業務的企業,可辦理提前恢復繳存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