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試驗田,經濟特區率先建立了以社會化為特征的新型社會保險體系。四十年來,深圳聚焦民生、聚力保障,致力打造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高質量的社會保障體系。
目前,基本形成了以養老、工傷、失業三險為主,以企業年金、個人、職業傷害保障等為補充的多層次、多支柱社會保障體系,充分發揮了社會保險作為社會穩定器、減壓器、避震器的民生保障職能,不斷提升百姓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2023年9月,深圳養老、工傷、失業三險總參保人次達4014.19萬,基本實現人群全覆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現19連調,保障能力持續增強,待遇水平居全國大中城市前列。
用好特區立法 “”從深圳走向全國
現在,年輕人找工作都會關心社保問題:“公司什么時候交社保?”退休老人聊天總會聊到:“你現在養老金有多少?”……社保正在深刻地改變著大家的生活。
1982年,深圳開創社保之先河,全國首個社會保險機構就此成立。當年1月,向竹園賓館收取了第一筆保險費,標準為員工工資的25%,開始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社會保險基金統籌。
在此基礎上,1983年深圳市勞動局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成立。同年,《深圳市實行社會勞動保險暫行規定》頒發,對深圳市所有合同制職工實行退休基金統籌,開始探索建立制度。
1992年,深圳首創社會共濟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1993年,這一模式寫進了中國共產黨十四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之中,被確定為全國的養老保險模式。
1993年,深圳頒布《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全國工傷保險首個單項立法的條例出爐。2000年,《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修改并頒布實施,率先建立工傷保險待遇墊付機制。到了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開始施行,國家正式確立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制度。2014年,深圳率先在全國提出并實行失業保險浮動費率,《深圳市失業保險浮動費率管理暫行辦法》開始施行,對穩起到了積極作用。
至此,從深圳出發,中國社會保險開啟了從單位保障到社會保障、從職工社保到全民社保、從單一險種到全面保障的蓬勃發展之路。
深圳經濟特區建立以來,深圳社保從無到全,保障水平穩步提高,一項項貼近民生、直擊痛點的舉措,織就堅實細密的民生兜底網。截至2023年9月,深圳養老、工傷、失業三險總參保人次達4014.19萬,基本實現人群全覆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現19連調,保障能力持續增強,待遇水平居全國大中城市前列。
補齊制度短板 織密社保“兜底網”
社會保障,民生之依。深圳在社保制度建立之初即秉承開放、可持續的思想,根據城市特點、人口構成,將來深務工群體納入社保范圍,充分體現了制度包容和發展格局。
深圳三險社保制度建立后,伴隨著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社保制度也堅持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健全完善。
構建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讓參保人“老有所依”。1982年,首先在特區內“三資”企業的合同制工人中推行養老保險制度,企業按照勞動服務費的25%,向深圳市勞動服務公司繳納社會保險費。1983年,所有合同制工人均納入養老保險范圍。1985年、1987年,又按照企業性質和職工不同身份,分別建立全民工、臨時工及集體工養老保險,使養老保險逐步由企業化走向社會化。1992年8月,深圳頒發實施《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定》,將所有不同性質的企業和職工納入參保范圍,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正式建立。
與此同時,深圳在社保改革過程中逐步打破戶籍限制,進一步擴大社保兜底作用。
持續完善失業保險制度,保障失業群體“失有所扶”。2013年,深圳正式實施經濟特區失業保險若干規定,首次將非深戶納入失業保險范疇,與深戶員工享受同等的失業保險待遇。2020年6月,在深居住的港澳人員和未就業居民的參保經辦工作順利落地。2021年8月,深圳全面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戶籍限制,非深戶可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到了2022年,深圳作為灣區9個城市之一,先行試點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
積極補齊高工傷風險行業保障短板,讓勞動者“傷有所助”。2022年7月1日起,深圳開展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將7家平臺企業及其新業態從業人員納入試點范圍,建立健全政企對接機制、快速響應工作機制、經辦便捷服務機制和委托商業保險機構承辦服務等機制,組織做好職業傷害保障確認、鑒定、待遇和預防等工作。截至2023年10月,全市參加靈活就業養老保險人員70.09萬人,同比增長26.9%;參加靈活就業失業保險人員1152人,同比增長42.9%;特定人員工傷保險參保覆蓋達28.29萬人,同比增長33.8%;深圳職業傷害保障累計征繳收入9356.39萬元,訂單總量15.05億單,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深化試點改革 促進保障體系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隨著人口老齡化、新型城鎮化、就業方式多樣化的加快發展,群眾對社會保障的要求日益多元化。對此,深圳積極推進改革試點取得良好成效。
多年來,我國養老保險體系一直是“第一支柱”,一家獨大,“第二支柱”——企業年金發展滯后,尚未起到提高養老保障水平、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需求的應有功能。
近年來,深圳穩步推進企業年金制度建設,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切實降低企業用工成本,為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創造條件。同時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優化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截至2022年,企業年金參保人數超85萬人,居全國大中城市第三。今年1—10月,全市又有119家用人單位新建企業年金計劃。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健全多渠道籌資并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個人退休后的養老金來源將多元化,有利于改善退休人員生活質量,促進養老保障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
深圳社保正在全力推進個人養老金先行實施。建立個人養老金先行工作聯席會議,開展政策宣講“百千萬”行動,搭建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宣傳平臺,推動各方做好集中宣傳。在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眾號開設專欄,宣講解讀政策并將各銀行開戶通道歸集在同一個頁面,實現一站式辦理。同時,全面發動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國資企業,動員職工參加個人養老金。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個人養老金開戶數291.03萬戶,居全國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