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單位職工姓名、證件號碼、戶籍等重要參保信息發生變更時,參保單位應當協助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變更。
二、辦理說明
(一)大陸戶籍注銷變更為港澳臺戶籍的,如存在注銷后的大陸戶籍企業繳費參保記錄,以2018年8月為節點,2018年8月(含)以前的記錄需提供證明或個人存在勞動關系承諾書,否則注銷大陸戶籍后的參保記錄需辦理無效參保退費;2018年9月(含)以后繼續使用原身份參保的,不再要求提供勞動關系證明。
(二)大陸戶籍注銷變更為港澳臺戶籍的,如存在注銷后不在居住證有效時間內的個人繳費記錄,需辦理無效參保退費。
(三)大陸戶籍注銷變更為外籍的,如存在注銷后的企業繳費記錄,應提供有效的
(四)大陸戶籍注銷變更為外籍的,如存在注銷后的個人繳費記錄,需辦理無效參保退費。
(五)網上系統校驗比對變更信息通過的,網上直接辦結,無需提供材料。聯網比對無法通過的,網上申請后按照系統提示上傳材料,業務流轉至后臺受理、審核、辦結。
三、辦理材料
(一)變更姓名、證件號、戶籍、出生日期、性別或入深戶時間
1.公安部門變更相關信息的:
(1)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公安部門原因導致登記信息變更的需提供)/港澳臺人員提供律所證明;
(2)戶口本(辦理姓名變更時,如戶口本中曾用名與現參保名一致,可不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3)居民身份證件/臺港澳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永久居留證;
(4)勞動關系證明或勞動關系個人承諾書(大陸戶籍注銷變更為港澳臺戶籍后,有2018年8月(含)前的企業繳費記錄需提供);
(5)就業證件(大陸戶籍注銷變更外籍后,存在戶籍注銷后企業繳費記錄需提供)。
2.用人單位錄錯相關信息的:
(1)錄錯單位出具的證明;
(2)錄錯單位的入職登記表、勞動合同、工牌、工資表等其他與變更項目相關的證明材料;
(3)如錄錯單位不存在或無法提供證明的,需提供戶口本、戶籍證明及身份證件。
3.外籍職工變更姓名、證件號碼的:
(1)就業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外國常駐記者證就業證件/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免辦就業證的證明文件/外國人取得我國永久居留權證明;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二)單位變更職工工人/干部個人身份
1.勞動合同;
2.居民身份證件/臺港澳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永久居留證。
(三)變更就業登記證信息
1.就業證件等;
2.中華人員共和國護照。
(四)變更居住證有效起始日期
1.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四、辦理流程
預申請—受理—審核—辦結
(一)預申請。請您根據系統提示填報信息及上傳申請材料。
(二)受理及審核環節。您的申請提交后,符合網上即時辦結條件的,業務自動受理后辦結;不符合網上即時辦結條件的,業務自動進入工作人員受理、審核環節。
(三)辦結。
五、辦事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1個工作日;承諾辦結時限:1個工作日。
六、結果查詢
查詢路徑: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