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成立單位應當在多長時間之內辦理登記?
答:用人單位在領取《營業執照》或獲準成立后30天內,先到地稅部門辦理繳費登記后再到地稅登記地對應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資料錄入手續,錄入地稅部門沒有采集而社保又需要的數據(例如待遇發放所需銀行信息、經辦人等)。
2、什么是社會保險的繳費年度?
答:社會保險各險種一般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保險年度;其中,本市城鎮居民基本保險以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0日為一個保險年度。
3、社會保險有哪些險種,什么險種個人不需要繳費?
答:社會保險五大險種,分別是基本、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其中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單位繳費,個人不需要繳費。
4、我在家鄉買了一份社保,可我所在單位本身就有參社保,等于同時有二份社保,請問可以退嗎?
答:依據《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參保人流動,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保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時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5、我是外省過來廣州打工的。現在想在廣東參加社保,但我又沒有戶口,需要什么手續參加廣州的社保呢?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和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你到廣州的企業打工,應由所在企業統一到地稅部門辦理參加社會保險。
6、我今年四十周歲,才交三年社保,但與現公司存在了八年事實,問可否補交前五年社保?
答:如果之前未參保的時間屬用人單位欠繳或漏繳社會養老保險費的,可與用人單位協商,由單位向地稅部門申請補繳。如用人單位拒不整改,可向單位工商注冊地所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投訴舉報。如果不存在欠繳或漏繳問題,就不存在補繳了。
7、哪些單位和人員必須參加社會保險?
答:本市行政區內的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或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均須參加社會保險。
8、用人單位依法應當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但事實上許多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群體)都因為涉及個人扣費問題自身明確不愿意繳費,甚至自愿向單位提供書面證明,作為用人單位要怎樣處理才能保障到雙方合法權益?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建議企業可請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專業人員進行宣傳講解,讓職工認識到參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養老保險費的,可與用人單位協商,由單位向地稅部門申請補繳。如用人單位拒不整改,可向單位工商注冊地所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投訴舉報。如果不存在欠繳或漏繳問題,就不存在補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