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于統一2018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通知
京發[2018]6號
各區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管理中心、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社會保險代辦機構,各參保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統計局關于公布2017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京人社規發[2018]115號)文件,2017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01599元,月平均工資為8467元。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現就統一2018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8467元。
二、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5401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5927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5080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3387元。
六、個人委托存檔的人員繳納職工基本
(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1.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693.4元、失業保險費101.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016元、失業保險費60.96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677.4元、失業保險費40.64元。
4.享受社會保險
(二)基本醫療保險
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414.9元;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59.28元。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