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 年1 月1 日起,基本費、基本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大幕尚未正式開啟,關于統征對企業負擔、個人收入影響的種種討論已經不絕于耳。那么,對快遞業而言,這又意味著什么?
網上的一張圖片在朋友圈被瘋狂轉發:月薪5000元,降稅前,繳納個稅45 元,社保按照最低工資標準1800 元扣除,個人承擔330 元,企業承擔670 元,實際企業支付5670 元,個人到手剩4625 元;降稅后,繳納個稅0 元,社保必須按照實際工資繳納,個人承擔920 元,企業承擔1860 元,實際企業支付6860 元,個人到手剩4080 元。
——兩相對比,企業實際支付增加1190 元,個人實際到手減少545 元。盡管有專家學者質疑該計算方式的片面性,指出“此前按規定據實繳納社保的,企業負擔和個人收入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但這并沒有打消社會公眾的種種顧慮,因為現實是“并非所有企業此前都按規定據實繳納”。
顯然,公眾所關心的并不是社會保險費是由哪個部門來征收,而是征收的基數是多少。按照規定,社保繳費基數由用人單位根據職工的實際工資收入據實申報,但繳費基數的上限是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下限則為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40% ~ 60%(不同險種的繳費基數下限不同)。
實際上,在過去多年的社保費征收管理中,繳費基數由企業自行申報。有的企業為降低成本,按照繳費基數下限申報。社保經辦機構因為不掌握企業的具體員工數量和人員工資情況,查處企業不繳納或不足額繳納社保的難度較大,以致于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出現了社保費征收“民不舉、官不究”的尷尬局面。
社保費改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為何讓企業聞風色變?這里不得不提稅務系統的“金稅三期”。“金稅三期”的官方描述是“一個平臺、兩級處理、三個覆蓋、四個系統”的全方位大數據稅務識別系統。它的強大在于,企業的任何事都會在系統中留下記錄,五證合一后,稅務、工商、社保、統計、銀行的系統對接,工資、個稅、社保、公積金、銀行賬戶等在這個系統中一覽無余,企業要想偷稅漏稅,欠繳或不足額繳納社保費幾乎是不可能的。
那么,對于快遞業而言,社保統征的影響究竟有多大?社會上所擔心的企業負擔過重、無力承受而倒閉的情況會出現在快遞企業身上嗎?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社保統征加重企業負擔”的判斷是基于“一個前提”和“一個假設”—前提是企業和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企業為員工足額繳納社保費是其法定的責任和義務,這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同時,假定企業此前以虛報或者瞞報的方式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或未足額繳納社保。
鑒于快遞業直營體系與加盟體系并存的商業模式,以及長期以來存在聘用、勞務派遣、承包合作等復雜的用工模式,我們有必要對不同的模式進行區別討論。
在直營體系中,企業總部作為雇主,必須為全體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保,這沒有任何爭議,我們不做過多討論。但在加盟體系中,企業總部與各加盟商作為獨立的法人主體,是需要對與其直接形成的員工承擔雇主責任的。這也就意味著,基層快遞網點作為獨立法人,需要給為其服務的快遞員、客服員、操作員繳納社保。而由于種種原因,這部分人群的社保在過去很長時間內是缺失的,即便在2016 年人社部就提出了“推進快遞、網絡從業者等新業態群體參保”,但時至今日仍未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
目前,我國市場份額靠前的幾家快遞企業都已經上市,管理趨于規范,直營體系及加盟制企業總部為員工繳納社保也相對規范。社保統征一旦實施,對基層網點的影響會更為直接。
記者此前在部分基層快遞網點采訪時,發現下面這種相對復雜的用工結構在基層快遞網點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簽訂勞動合同的聘用員工只是少數,多為管理層,網點負責人會為其繳納社保,但未必是足額繳納;客服人員或操作員,要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么由網點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合同,采用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人數眾多的快遞員,依然是要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么簽訂承包合同,快遞員與網點形成承包合作關系,即網點不直接發給快遞員工資,快遞員收入的多少取決于其向網點繳納各種管理費(如面單費、轉運費等)后,攬件和派件收入的結余。
對于聘用人員,如果此前沒有足額繳納社保,社保統征后,企業將按實際工資為其繳納社保,成本支出必然增加;對于勞務派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明確,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這也就意味著,由哪一方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社保是由勞務派遣公司和實際用工單位(即快遞網點)協商確定的。派遣服務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構成了勞動合同關系,派遣服務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形成了合作關系,三方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勞動關系。一般而言,快遞網點會在與勞務派遣公司的合同中約定由勞務派遣公司來繳納社保,但依據規定,用工單位(即快遞網點)應承擔連帶責任。
那么,快遞員與網點簽訂承包合同,網點是否需要為其繳納社保?廣東君厚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鄧敏向記者表示,這需要區別對待。在他看來,如果承包人依法辦理了《營業執照》和《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承包人具備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和快遞業務經營資質,發包人則不再需要為承包人繳納社保,承包人應自行并為其員工負擔社保繳納義務;如果承包人是發包人的末端網點,根據《快遞暫行條例》,快遞末端網點無需辦理營業執照,但開辦者應當對末端網點的經營管理和安全生產負責,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實際上仍與發包人存在隸屬關系,司法實踐中也往往將二者認定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發包人仍需對承包人履行用人單位的法律義務。“快遞企業沒有為此類‘承包人’繳納社保的,將來有可能會面臨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的法律風險。”張鄧敏提醒道。
作為社保統征的直接受益者,快遞小哥的態度也耐人尋味。記者在收快遞的時候以閑聊的方式和快遞小哥談及“繳社保”的話題。一位小哥對繳社保并沒有明確的認知,他的回答是:“繳不繳都無所謂,這一行不會干一輩子,過幾年就回老家了。”而另一位快遞小哥的回答則更加直截了當:“繳社保當然好啦,不過繳了以后收入會不會降低呢?如果降低的話,就不大想繳,還是拿在手里的錢更實在……”在實踐中有部分快遞企業通過與員工簽訂自愿放棄購買社保的承諾書等方式,來規避為員工繳納社保,以降低企業的社保成本。對此,張鄧敏表示:“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僅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同時也是勞動者的法定義務,關乎個人、用人單位和社會三方的利益,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議變更或者放棄。這類條款雖然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但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而是無效的。”
由此看來,從的層面,不管采用何種用工模式,社保征收方式的改變,將會增加企業的運營成本,短期內對企業的經營壓力帶來影響。不過,國郵智庫專家、北京郵電大學郵政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趙國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政策的執行可能不會‘一刀切’,會賦予地方一些自主權,將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社保統征對此前沒有足額繳納社保的企業都會帶來成本的增加。快遞企業只是整個經濟體系中受其影響的一部分。
9 月6 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強調,“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以激發市場活力,引導社會預期向好。”
這也在很大程度上給廣大的企業主吃下了一顆“定心丸”。主要快遞企業上市以來,行業中普遍認為,資本的介入、市場競爭的激烈將會出現行業“洗牌”。讓大家始料未及的是,社保統征可能從國家政策的層面加速行業全面洗牌提前到來。
記者向幾位熟識的基層快遞企業負責人了解社保統征可能給網點帶來的影響。他們均在一定程度上表達了對未來不確定性的擔憂和觀望。“影響肯定是有的,但畢竟還沒有實施,最終的影響有多大,還要看政策實施的力度。”一位網點負責人對記者說。
“現在的快遞價格,是沒有核算給快遞員繳社保的成本的,如果要按規定足額征繳,那快遞價格需要重新核算。”另一位網點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不想被成本壓垮,漲價是必然趨勢,但現在市場價格是下調容易漲價難,想要通過價格來調節成本,難!”
一種較為普遍的觀點是,企業增加的成本不可能完全轉嫁到用戶身上,也無法在短期內使企業成本、價格回歸到合理空間。“企業只有在減人化和自動化等方面加大投入來減少人工成本,而這在我們行業的某些環節(如攬收)是不適用的。”在趙國君看來,“社保統征會加快行業的分化,科技含量高的企業會有競爭優勢,那些散小差企業將會面臨生存危機。內外因素綜合作用,將加速行業全面洗牌的提早到來。向集約化方向發展是行業發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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