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繳費單位違反規定欺詐、偽造證明材料的,有何處罰?
答:根據《經濟特區社會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為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參保手續,或者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其行為無效。已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本金按原繳費渠道予以退還。用人單位有過錯的,由市機構對用人單位處以違規人數每人一千元的罰款,并將用人單位的違規情況向社會公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員工因違反單位規定,單位可以將員工的社保金作為私有財產抵押的形式處罰員工嗎?
答:不可以。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障的一項員工權利,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侵犯員工的社保權利。
請問社保卡用第一代身份證辦理,現號碼正常升位且更換為第二代身份證,社保信息里的身份證號碼是否需要修改?
答:身份證號碼正常升位的,可不予更改,社保卡可以照常使用。另外,建議參保員工在更換新的IC社會保障卡時統一把卡上注明的身份證號碼更改為標準的18位號碼。
身份證號碼中含有X,為什么在電腦上和打電話都查不到相關的社保信息?
答:可以查詢。在電話或電腦上以“*”代替X,電腦上有相關的提示,請查詢人詳細閱讀。
參保人的參保信息即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變更的,怎么辦理?
答:如參保人的身份證號不是正常升位的而是發證機關出錯造成的,參保人需要變更身份證號和姓名的,提供以下資料到參保所屬征收窗口申請辦理變理手續:
(1)《深圳市企業員工和個人社會保險信息業務變更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2)驗公安部門證明原件(證明內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證號與現姓名、身份證號之間的關系)且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如更改的姓名在戶口本內有注明是曾用名可不用提供此件);
(3)驗身份證原件且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4)驗戶口本原件且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5)個人申請;
(6)驗社會保障卡原件且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7)單位證明(加蓋公章)。
如是單位申報錯誤的,則提供單位證明(以及相關輔助材料如合同、入職資料等、驗身份證及社會保障卡原件且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填寫《深圳市企業員工和個人社會保險信息業務變更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到所屬征收窗口辦理變更。
學生在實習期間能否繳納社會保險?
答:在單位實習的學生與用人單位不存在,不屬于參加社會保險的適用范圍。
員工怎樣才能了解自己的參保情況?
答:企業應每月將參保情況向本單位的員工公開,員工可向所屬企業了解自己的參保情況。員工也可以通過電話、上網的方式向社保機構查詢,或者直接到社保機構業務大廳查詢及免費打單了解自己的參保情況,及時監督企業是否按規定參保。市社保機構的查詢電話:12333-2,網址:www.szsi.gov.cn。參保員工注冊“社會保險服務個人網頁”后即可查詢本人的參保信息。
已在異地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還可以參加社會保險嗎?
答:不可以。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納入本市社會保險范圍,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學生在實習期間能否繳納社會保險?
答:在單位實習的學生與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不屬于參加社會保險的適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