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 | 年滿18周歲且具有戶籍的人員或非從業居民在個人繳費窗口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業務 |
條 件 | 一、靈活就業人員 |
數量及方式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
申請材料 | 1、戶口本,身份證,工、農、中、建四大銀行之一的存折或銀行卡(均為驗原件收復印件); |
申請受理機關 | 戶籍所在轄區社保機構征收部門市福田、羅湖、南山辦公地址: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綜合大廈3樓;羅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號物資大廈11樓;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區南新路3024號(原南山法院),咨詢電話:12333,投訴電話:83460096。辦理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 本審批事項無證件,無有效期要求,根據國家 |
決定機關 |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
事項程序 | 1、到社保機構征收窗口領取并填寫《深圳市首次申請個人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 |
時 限 | 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辦結 |
法律效力 | 經社保征收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生效 |
救濟權利 | 申請人對深圳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行政服務不滿的,可以向深圳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信訪部門投訴。申請人對決定機關作出的行政服務決定不服的,可以在自行政服務決定送達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復議機關或市政府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自接到行政服務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事項收費 | 不收費 |
申請表格 |
本事項申請表格應到辦事現場領取。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