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 | 市企業、經營單位工作人員、個體工商戶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商務(S)簽注 |
依據 | |
數量及方式 | (一)數量:有數量限制,根據企業單位的納稅(創匯)額度等配予指標。 (二)方式: 1、本人親自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遞交申請,但持我市簽發的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港澳簽注或持有非我市簽發的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已在我市申請過赴港澳簽注再次申請港澳簽注的,可以由單位辦證員代辦。(申請人在港澳地區的,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申請) 2、符合網上商務再次簽注申請條件的,可登錄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政務服務網遞交申請。 |
條 件 | 在深圳工作,年滿18周歲(含)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深圳戶籍人員或非深圳戶籍人員: (一)已辦理商務登記備案的人員: 1、符合1年多次香港商務簽注登記備案申請條件的備案人員,在單位備案有效期內的,可自行選擇申請3個月多次香港商務簽注或者1年多次香港商務簽注。如選擇辦理3個月多次香港簽注的,在備案有效期內只能申請辦理3個月多次香港簽注,不再受理1年多次香港簽注申請。 2、持《廣東省公安廳車輛及駕駛員駕車入出境批準通知書》的備案人員,車輛年審有效期超過6個月不足1年的和超過1年的,可申請1年多次港澳商務簽注;不足6個月的,只可申請3個月多次港澳商務簽注。 3、只符合3個月多次港澳商務簽注登記備案申請條件的備案人員,在備案有效期內可申請辦理3個月多次港澳商務簽注。 (二)未辦理商務登記備案的人員: 1、商務登記備案單位的非備案人員,確有赴港澳商務活動需要的,經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準,可申請辦理3個月一次商務簽注。 2、對未達到納稅或創匯標準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確有赴港澳商務活動需要的,經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準,其營業執照持有人、合伙人或主要工作人員可申請辦理3個月一次商務簽注。 |
申請材料 |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屬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的,還須提交規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單位意見的《關于同意________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申請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規格為40mm×30mm)一張貼在申請表上。首次及重新申請《往來通行證》或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為廣東省外簽發且首次在深圳申請簽注的,須提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采集回執》。持廣東省外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且在我市申請過簽注或已持我省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簽注的,無須提交照片。 (二)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交驗本人臨時居民身份證。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簽注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證,但如居民身份證主項信息發生變更的,仍須交驗身份證)。非深圳戶籍人員(前海自貿區注冊的企業員工及科研機構科技人才除外),還須提交有效的《深圳市經濟特區居住證》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三)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提交《單位派遣函》,派遣函必須有備案簽署人的親筆簽名。 2、提交《深圳市企業、經營單位申辦港澳商務簽注備案資格認定書》。(申請人所在的單位未在我市進行商務登記備案的,無需提交此項材料) 3、與申請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1)對未達到納稅或創匯標準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其營業執照持有人、合伙人或主要工作人員申請商務簽注的,還須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交驗原件。 (2)駕駛往返內地與港澳地區專用交通工具人員申請商務簽注的,還須提交有效的《廣東省公安廳車輛及駕駛員駕車入出境批準通知書》復印件,交驗原件。 (3)單位確有商務需要申請3個月一次澳門商務簽注的,還須提交澳門公司邀請函。 4、未辦理商務登記備案的人員證明的提交: (1)提交所屬單位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證明。其中屬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新招聘員工赴境外開展服務外包業務的,提交1個月的社保證明的原件掃描件;屬前海自貿區注冊的企業員工和科研機構科技人才的,提交3個月以上社保證明。 (2)市政府便利直通車企業人員以及由市政府引進的出國留學人員,免交社保證明。出國留學人員在非本人創辦的企業申請的,須提交《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3)法人代表、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及營業執照持有人的,免交社保證明,但須提交能證明其身份的工商登記證明復印件,交驗原件。 (4)離退休后被返聘的人員,免交社保證明,但須提交人社部門出具的離退休證明以及6個月以上工資個人所得納稅單復印件,交驗原件。 (5)申請人的社保購買企業與工作企業是從屬關系,還須提交總公司、分公司的從屬關系證明及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交驗原件);企業之間是股東關系的,須提交股東關系證明材料復印件,交驗原件。 (6)第(5)條所列企業分屬不同地市的,單位人員與社保購買分離的,參照第(5)條要求提交材料。 (四)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簽注的,還須提交原《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要比擬申請的簽注有效期多20天以上;重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原《往來港澳通行證》,因通行證被盜、遺失及過期失效重新申請的除外。 (五)十六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應當在公安機關采集或者核驗指紋,因指紋缺失、損壞原因無法采集指紋除外。指紋采集順序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順序類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紋。 (六)在廣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成功留存過指紋信息的,無需再次采集指紋,但須進行指紋核驗。核驗不通過,經調查身份屬實的,須重新采集指紋;已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且符合規定的代辦情形的,無需核驗指紋。 (七)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免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八)提交公安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九)往來港澳通行證持證人具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換發或者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 1、往來港澳通行證損毀、遺失或被盜搶的。 2、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者短于擬申請簽注的有效期的。 3、個人身份信息變更(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變更,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可以采集指紋,申請人已采集指紋的手指指紋損壞等)。 4、申請人補充申請使用港澳自助通關服務的。 5、持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需換發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 6、其他確需換發、補發往來港澳通行證的。 |
申請受理機關 | 備案單位工商注冊地的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
決定機關 |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
程 序 |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 (二)受理申請。 (三)后臺錄入及復核校對資料。 (四)審批部門審批。 (五)上送制證。 (六)發證。 |
收費標準 | 往來港澳通行證: 每證100元一次有效商務簽注: 每項次20元三個月多次有效商務簽注 每項次100元一年多次有效商務簽注 每項次100元 |
時 限 | 首次、重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 10個工作日;持證申請簽注,7個工作日。 公安機關認為需發函核查或調查的,發函核查或調查時間不計入承諾的辦結時限。 |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 已滿16周歲的簽發10年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未滿16周歲的簽發5年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港澳商務簽注:分為3個月一次有效簽注、3個月多次有效簽注及1年多次香港有效簽注。 |
聯系電話 | 0755-84465490 |
年審或年檢 | 無年審 |
申請表格 | 單位派遣函(樣表) |
網上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