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積分入戶申請辦理常見問題解答
1、積分入戶申請條件有哪些?
(一)年齡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三)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連續滿5年或合法租賃住所年限連續滿5年;
(四)依照法規正常繳納深圳市或保險年限累計滿5年;
(五)無刑事犯罪記錄,且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
2、如何進行積分入戶申報?
申請人須通過積分入戶申報平臺實名認證后,填報相關信息即可完成申報,無需前往窗口提交紙質材料。具體可登陸“深圳市公安局”網站(http:// ga.sz.gov.cn/),進入“個人業務”—“戶籍遷入”欄目,選擇“積分入戶”進行網上申請;或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szga-110),進入“政務服務”—“戶籍遷入”欄目,選擇“積分入戶”進行網上申請。
3、2023年度積分入戶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6月27日9時至9月30日18時。
4、2023年度積分入戶有多少入戶指標?
20000個。
5、積分入戶中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如何定義?
經我市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登記確認的具備合法產權的住宅類房產。
經深圳市登記部門登記并取得權利證書(《不動產權證書》《房地產證》等)的住宅、別墅、宿舍、公寓等(范圍同限購)。
6、能否使用配偶房產申請積分入戶?
可以,但申請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記時間須在2021年10月1日之前,且2023年9月30日婚姻仍在存續期內。
申請人或其配偶為房產權利人且其權利份額不低于50%,或者申請人及其配偶同為同一房產權利人且其共同擁有的權利份額不低于50%的,均可視為擁有住房。
7、申請人名下有多套房產是否均可用于積分?
申請人目前或者曾經擁有的自有住房均可積分,同時間段擁有一套以上的積分不能累加。
8、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一個月積多少分?
每滿1個月積1分。
9、擁有合法住房何時計算積分時間?
(一)因買賣或者贈與方式取得住房的,以買賣合同或贈與合同簽訂時間起算。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等法律文書取得住房的,以生效法律文書簽發時間起算。上述法律文書已認定住房轉移協議(含買賣合同)有效的,以該協議簽訂時間起算。
(三)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住房的,以登記原始憑證記載的被繼承人死亡時間起算。
(四)因合法建造取得住房的,以竣工時間起算。
(五)因夫妻財產分割取得住房的,以住房原取得時間起算。
(六)權利主體未變更但發生權利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不動產權利期限、來源等變更情形的,以住房原取得時間起算。
(七)屬拆遷賠償房的,原被拆遷住房已登記的,以原被拆遷住房取得時間起算,原被拆遷住房未登記的,以拆遷合同簽訂時間起算。
(八)以原擁有住房申請的,按上述情形起算,截止時間為該住房轉讓登記時間。現無住房的不得以原住房申請。
10、如何自行查詢合法產權住房信息?
可以通過以下四種方式查詢:
1.登錄“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官網。
2.關注“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微信公眾號。
3.通過“i深圳”與粵省事(小程序或app)在“不動產查詢”板塊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
4.申報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前往就近的區不動產登記所現場查詢。
11、關于在深圳市租賃住房登記時間如何認定?
為做到積分入戶公平、公正、公開,當事人以租賃住房申請積分入戶的,均以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憑證》記載的初始發證日期為準。
12、擁有在深合法租賃住房一個月積多少分?
每滿1個月積0.2分。
13、關于租賃住房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是哪些?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住建部第6號令)第6、7、14、16、19對當事人合法穩定租賃有明確規定:一是可以合法進入房屋租賃市場的房屋:二是房屋租賃當事人依法訂立房屋租賃合同,并于30日內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取得房屋租賃證明。因此,只有符合條件的房屋租賃行為才予以計算積分。
14、關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能否補辦?
補辦問題請咨詢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行政服務大廳。積分入戶有效積分時間均以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憑證》記載的初始發證日期為準。
15、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如何辦理?
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賃合同;(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帶齊相關材料后,租賃當事人雙方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行政服務大廳申請辦理。
16、如何自行查詢租賃住房信息?
房屋租賃當事人持身份證原件前往房屋所在街道辦現場查詢。
17、租賃住房如何進行信息申報?
因《深圳市房地產監管辦法》正在修訂尚未發布,因此,其中設定的租賃信息申報工作暫未開展,待該文件正式出臺后實施。
18、如何認定關于擁有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連續滿5年?
截止9月30日,申請人或配偶至少擁有一套深圳市合法產權住房,當前或曾經持有房產累計滿60個月(含本人、配偶、本人和配偶共有房產),同時間段擁有一套以上的時限不能累加。申請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記時間須在2021年10月1日之前,且2023年9月30日婚姻仍在存續期內。
19、如何認定合法租賃住所年限連續滿5年?
截止9月30日,申請人本人需擁有合法租賃住所,當前或曾經累計滿60個月。
20、同一時間段內既有自主住房也有租賃房屋這個怎么算積分?
自有住房和租賃住房相同時間段內的積分不能累加,只計算合法產權住房積分。
21、在深正常繳納一個月積多少分?
依法按時繳交深圳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每滿1個月積0.3分。
22、社保積分如何計算?
本年度申請截止之日(2023年9月30日)申請人須仍在繳交深圳市社會養老或醫療保險(受疫情影響,已向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報備延期繳費,疫情期間繳費年限視為正常繳費)。申請人繳交深圳市社會保險有中斷的,其分值將在剔除中斷時間后再予累計計算,申請人補繳形成的參保時間不予計算。申請人在申請時需填報個人繳交社會養老或醫療保險相關信息(個人參保信息可登陸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官網查詢)。社會保險繳交時間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等信息進行核算認定。
23、如何自行查詢深圳市社保繳納情況?
可以通過以下四種方式查詢:
1.登錄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官網(http://hrss.sz.gov.cn/szsi/),選擇“個人網上服務系統”實名注冊登錄后,查詢社保繳納信息。
2.關注“深圳社保”微信公眾號,點擊“便民服務→個人業務辦理”,實名注冊后登錄,查詢社保繳納信息。
3.通過“i深圳”與粵省事(小程序或app)查詢社保繳納信息。
4.攜帶身份證或金融社保卡到就近的社保自助服務終端驗證身份后,查詢社保繳納信息。
24、如果7、8月份申報,那積分算到什么時候?
申請人入戶條件核查及積分分值計算時點為本年度申報截止日期,在9月30日18時前提交成功即可完成申報。請您合理安排時間,錯峰申報,避免扎堆申報,造成不便。
25、提交申請后能否更改申請記錄?
可以,在年度申請截止之日(2023年9月30日18時)前,均可通過電腦登錄深圳市公安局”網站(http:// ga.sz.gov.cn/),進入“個人業務”—“戶籍遷入”欄目,選擇“積分入戶”實名認證通過后進行修改。
26、該業務可以委托他人或中介代辦嗎?
不可以,須本人登陸平臺實名認證后如實填報。公安機關不收取任何費用,切勿相信中介代辦,避免個人信息泄露或財產損失。
27、什么時候可以知道自己多少積分?
申請人可于2023年11月16日起憑本人注冊賬號登陸申請平臺,在“我的申請”查詢受理情況及積分分值。
28、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入圍?
受理機關將通過申請平臺“我的申請”公布正式入戶人員名單。
29、什么時候公示入圍名單?
2023年12月12日。
30、如對積分有異議能否申請復核?
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為復核申請期,申請人對本人單項積分分值存在異議的,可于復核申請期內進入申請平臺“我的申請”查看復核申請途徑及方式。
31、如何查詢積分復核結果?
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為復核審核期,相關部門將對復核申請進行審核。審核結束后,申請人可在申請平臺“我的申請”查詢復核結果,復核后形成的積分分值為最終結果。
32、獲得入戶指標后能否隨遷未成年子女?
可以。入戶申請人未成年子女允許申請同步隨遷入戶。
33、積分入戶有無對外咨詢電話?
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可撥打深圳市公安局戶政咨詢熱線:0755-84465000。如對房產、租賃、社保等有疑問可撥打主管部門咨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