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進入暑期,不少上班族都有休年假的想法,準備帶孩子外出旅游。調查發現,很多用人單位接到了超四成員工在七、八兩個月請年休假的申請,休假申請超過上半年總和。
員工:提前一個半月遞年假申請
“周一,我向單位遞交了年假申請,打算8月8日-12日休年假。這次很快,年假申請不到兩天就批下來了。”林女士說,去年她也是想8月份休假,7月孩子要上班,8月就帶她出去玩一趟。但當時領導沒批,因為一個部門其他同事也要休年假,領導要求一個個輪流來,不能全走了,“輪到我的時候到八月底了,孩子都快上學了,最后就沒休。”
最熱的七、八兩個月,有孩子的員工想趁著暑假帶孩子出游,沒孩子的也想出去旅游避暑,員工扎堆休假頻現。記者調查了十家用人單位,從往年的情況來看,七、八兩個月,請年假的員工普遍超過四成以上,接到員工在七、八兩月的年休假申請超過上半年總和。
用人單位:不能同時有1/3員工休假
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休年假高峰,一些用人單位已經提前下發了暑期休假須知。“從6月初開始,就已經有十幾名員工遞交在七、八月的年假申請了。其中一個部門就10個人,6個人都要請年假。我們已經發出通知,不能同時有1/3以上員工休假。如果一個部門同事撞在一起了,一般原則是誰先請假就先批準誰。”一位母嬰用品的HR告訴記者。
南京一家文化公司昨天也傳達在七月八月休假注意事項,要求員工“按序休假,不要扎堆”。
一家保險公司的HR告訴記者,往年七八月時,不時有員工先斬后奏,老板不批就抬出“酒店機票已經定了”。今年他們規定,公司支持員工休年假,但需要提前10天申請,公司有權根據相關情況不予批假,提前訂好酒店機票但年假未獲批準,損失自行承擔。
何時休年假誰說了算
用人單位不批準員工在七、八月的年休假合法嗎?對于員工什么時間休年休假究竟由誰說了算?
昨天,記者從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所以,究竟什么時候休年假,用人單位具有統籌安排的自主管理權,但也必須在乎職工的意愿和想法。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者需要跨年度的,則必須經過職工同意。否則,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向該員工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資。
同時,帶薪年假制度中有很多細化規定,例如病假或事假達到一定天數就不能享受年假。不過,年休假與婚假、產假,并不沖突。也就是說一年中你休了婚假,還是可以享有年休假的。
“新入職”員工不能享受年休假,這也是人社12333咨詢年休假中最常遇到的問題。據介紹,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另外,記者從江蘇省人社廳了解到,即日起至7月29日,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帶薪年休假落實等專項檢查。對存在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及時立案,依法調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延伸
江蘇正調研“2.5天休假”
周五的下午,說走就走!近日,湖北省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實施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實行2.5天休假。
至此,全國先后有河北、江西、重慶、甘肅、遼寧、安徽、陜西、福建、廣東、浙江、湖北等11個省份出臺了鼓勵2.5天休假的意見。
據了解,江蘇人的“2.5天休假”已經進入前期摸底調研中。
今年年初,江蘇省旅游局下發的《“六項工程”實施方案》中曾明確提出:鼓勵用人單位結合工作實際與職工個人需求合理安排假期,優化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創造有利條件。不過,2.5天休假模式只是指導性,并不具有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