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陪產假、育兒假、護理假多少天?
根據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 告(第94號)《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于2021年12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12月1日
根據最新條例,女方在國家規定的98日產假基礎上,再享受80日獎勵假,總計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
新增育兒假,規定在子女3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兒假。
為緩解獨生子女照護父母的壓力,條例明確,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的獨生子女,每年有5日護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療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計不超過15日的護理假。
符合、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歲以內,父母每年享受十日的育兒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1、育兒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開休,具體要與單位進行協商;
2、10天的育兒假是在工作日的時候休,不包含節假日、休息日等等,不會重疊;
3、從孩子出生的那一年起,只有3歲以下孩子的父母才能享受育兒假。正常情況下,每年的育兒假應該在一年內完成,而不是轉到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