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嗎?《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規定符合特區人才引進規定的非深戶籍人員,在辦理居住登記后可直接辦理及簽注居住證,不需要驗證和穩定居住條件呢。這里的人才包括高層次專業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留學回國人員、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如果你符合以上人才標準,只要兩步就能以符合人才資格為條件辦理居住證了:
一是先到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人才資格。具體可先撥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333電話咨詢辦事流程,或登錄市人社局網站(http://www.szhrss.gov.cn),在“首頁-網上辦事-辦事指南-人力資源引進管理”欄目查找《申辦居住證人員核實學歷學位指南》(其實在網站首頁直接搜索“居住證”最快了!)。了解清楚并準備好相關材料后,到深圳人才園服務大廳27至34號窗口辦理人才資格備案即可。
二是以人才資格申請辦理居住證。在人社局備案人才資格后,即可到居住證受理點辦理或網上辦理(居住證服務平臺、手機APP、微信公眾號)居住證了,記得選擇相應的人才辦證條件哦!
特別提醒:以符合引進人才資格為條件辦理居住證后,以后居住證簽注就不需要再到人社局備案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