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 |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出 |
辦理依據 | 《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
數量及方式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
條 件 | 已在公共人事檔案服務中心保管人事檔案的人員 |
申請受理機關 | 公共人事檔案服務中心 |
決定機關 |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聯系電話 | 82408888 |
收費標準 | 不收費 |
時 限 | 即時辦理 |
申請材料 | 一.檔案轉往深圳市內、市外所需材料: 1.《調檔函》或具有人事檔案保管權單位開具的函件(原件)。 2.本人戶口簿及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原件)。 3.如屬委托其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供委托書和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原件)。 4.入深調令或大中專畢業生介紹信復印件(1份,已存入檔案的由人才中心復印,戶籍未遷入深圳、隨親屬投靠入深、購房入深不需提供)。 二.辦理退休手續檔案轉出所需材料: 1.《深圳市企業參保員工待遇審核表》(一份,收復印件)。 2.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原件)。 3.如屬委托其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供委托書和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核原件)。 |
程 序 | 1.按要求準備所需材料;2.持所需材料至人才園負一樓窗口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