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一〇六號)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階段性暫停征收欠薪保障費的決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階段性暫停征收欠薪保障費的決定》經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18年3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3月30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階段性暫停征收欠薪保障費的決定
(2018年3月30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階段性暫停征收欠薪保障費的議案》,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暫停向全市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征收欠薪保障費。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