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深圳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2005年10月8日,市政府印發《深圳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實施辦法》(深府〔2005〕175號)。根據工作需要,市政府同意市殘聯、財政委、人力資源保障局對我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實施辦法進行修訂后,依程序以部門規范性文件形式發布實施?,F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廢止《深圳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實施辦法》(深府〔2005〕175號)。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