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民政部的醫療救助職責整合,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其主要職責是,①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②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③完善國家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平臺,④組織制定和調整藥品、醫療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⑤制定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⑥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機構相關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等。同時,為提高醫保資金的征管效率,將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31日,國家醫保局掛牌,胡靜林任局長,施子海、陳金甫、李滔任副局長。
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是黨中央為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提高健康水平作出的重大決策。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