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繳費基數調整 (2018.07)
根據有關規定,2018社會保險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中山市企業職工基本、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工傷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將進行調整;部分用人單位將按浮動后的工傷保險、失業保險費率參保繳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8年7月1日起,中山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調整為3100元,繳費工資上限調整為20004元。
二、從2018年7月1日起,中山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繳費工資下限調整為1720元,失業、生育保險繳費工資上限調整為17010元,工傷無上限(按實際收入申報)
三、從2018年7月1日起,部分用人單位將按浮動后的工傷保險費率參保繳費。
四、從2018年7月1日起,部分用人單位將按浮動后的失業保險費率參保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