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費繳費基數調整(2018.07)
從廣州市稅務部門獲悉,根據最新發布的省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廣州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7月起社保費繳費基數上下限進行調整。
據稅務部門介紹,從7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繳費基數上限從18213元調至20004元;下限從3170元調至3469元。
另外,職工社會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上限從22275元調至24654元。
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下限從4455元調至4931元。
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廣州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895元調至2100元。失業人員、人員及退休延繳人員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為2017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8218元的60%,即4931元。
稅務部門特別提醒用人單位:從7月1日起,須按職工本人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的月平均數如實申報2018社保年度的繳費基數,繳費基數原則上一年不變。
此外,還提醒用人單位、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的調整將導致每月應繳費金額發生變化,必須根據參保情況在扣款賬戶上備足應繳費款項,以實現及時足額扣款,保證正常待遇享受。
如需要了解更多的社保費相關
關于調整2018年度省直社保費繳費基數的通知
參加省直社會保險統籌各單位、靈活就業人員:
根據省人社部門的規定,2018年度省直社保費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為:上限20004元,下限3469元,基本養老險單位繳費比例保持不變,自2018年7月1日起執行。請各單位在申報繳納省直社保費時做好調整工作,嚴格按照2017年個人月平均工資收入進行申報。省直社保靈活就業人員可在上下限范圍內自行選擇繳費基數,如需調整的可到原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大企業局)辦稅服務廳前臺辦理相關業務。
原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大企業局)
2018年6月29日
原文鏈接:
http://www.gdltax.gov.cn/gdsw/tzgg/2018-06/29/content_c523e469cfce4f38a18e7e1b0ece847e.shtml
1、最低工資標準:根據《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18〕187號:從2018年7月1日起上調,2018年廣州市月最低工資標準2100元;
參照:通知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2、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廣東省201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668元;
參照:關注 | 2017年廣東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79183元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53347元
3、廣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廣州市2017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8218元;
參照:關注 | 2017年廣州市城鎮非私營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情況
關于廣州市調整2017年社保年度繳費基數的通知
尊敬的繳費人:
2017社保年度繳費工資上下限的調整政策已明確,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將對社保費系統進行調整,從2017年7月17日起,恢復辦理社保費申報業務?,F將相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社保年度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費率不變;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浮動費率仍由人社部門負責提供。
接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通知,從2017年7月1日起,工傷、失業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2275元,下限1895元不變;醫療、生育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2275元,下限調整為4455元;重大疾病、補充醫療繳費基數調整為:7425元(固定)。
二、2016年廣州市城鎮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7425元,最低工資標準為1895元。
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為18213元/月(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廣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2017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為2906元/月,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為317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