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時間,最多只需要45個工作日
社保轉移涉及轉入、轉出兩地經辦部門、四個流程。國家規定,辦結轉移時間為45個工作日。具體如下:
一是參保人員在新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是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收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是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是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