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1 過節發放職工每人1000元現金過節費。
會計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1000元
貸:銀行存款 1000元
支出2 過節發放職工每人1000元月餅等實物。
會計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1000元
貸:銀行存款 1000元
支出3 過節了職工集體聚餐花費了1000元。
會計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1000元
貸:銀行存款 1000元
支出4 過節了職工集體外出旅游花費了1000元。
會計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1000元
貸:銀行存款 1000元
支出5 過節了發放困難職工補助金1000元。
會計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1000元
貸:銀行存款 1000元
支出6 過節了公司舉辦仲秋節晚會花費了1000元。
會計核算: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1000元
貸:銀行存款 1000元
提醒1
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職工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費(年金)、補充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提醒2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提醒3
2012年總局在線訪談就納稅人類似問題答復“沒有列舉提到的費用項目,如確實是為企業全體屬于職工福利性質的費用支出,且符合《稅法》規定的權責發生制原則,以及對支出稅前扣除合法性、真實性、相關性、合理性和確定性要求的,可以作為職工福利費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也就是說,企業為全體職工舉辦的、具有福利性質的、符合職工福利費定義的費用支出,例如舉辦的中秋晚會、國慶集體旅游等費用,是可以作為企業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標準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