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殘聯發[2016]3號
為推動市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促進殘疾人和全市人民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十三五”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規劃綱要》、《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等,結合深圳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編制背景
(一)國際國內殘疾人事業發展規章逐步完善
國際社會高度重視殘疾人的生存和發展問題,聯合國制定了到2030年的可持續發展目標,2006年1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殘疾人權利公約》,其核心是確保殘疾人享有與健全人相同的權利,使殘疾人在同等機會下,為社會做出寶貴和特殊的貢獻。2016年9月,我國出臺《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專章規定了殘疾人權利,目的是推進中國人權事業在“十三五”期間取得更好的發展,實現更高水平的人權特別是殘疾人人權。去年以來,國務院先后頒發了《關于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國發〔2015〕7號)、《“十三五”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規劃綱要》(國發〔2016〕47號)、《關于加快發展康復輔具產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6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粵府〔2015〕121號)并即將出臺專項規劃。
(二)我市殘疾人事業迎來創新發展新機遇
“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習總書記指出“沒有殘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全面小康”,殘疾人作為社會公民的重要組成部分,將與全國人民一道全面邁進小康社會。深圳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城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意創新熱潮涌動,基因、干細胞等生物健康科技、環境工程、人體工程學、互聯網等高科技優勢明顯,社會組織包括助殘社會組織發展迅速,殘疾人權利意識、自主自強意識得到較大程度提高。這將為深圳市殘疾人事業創新發展、跨越發展帶來重要機遇,為全面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注入強勁動力。我們必須準確把握發展機遇期,開拓視野、勇于創新,推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理念、體制機制、服務模式、技術方法、設施設備等領域的創新發展,努力推進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再上新臺階。
(三)我市“十二五”殘疾人工作成績突出
市委市政府高度關心殘疾人群體,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全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大局。“十二五”時期是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較快、政府投入較多、殘疾人福利提升較大的五年。一是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市政府發布《深圳市殘疾人特殊困難救助辦法》,市殘聯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制定了殘疾人創業、康復、、托養等17項業務管理。二是改革創新更加突出。率先建立了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服務體系、殘疾人評估轉介體系,著力推進了“殘疾人社區康復”服務,引進了匈牙利腦癱兒童“引導式教育”康復技術。三是服務能力不斷提升。全市五年共新增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面積3萬多平方米,為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20多萬人次、免費配送輔助器具1.1萬件、借用輔助器具4000多件。四是殘疾人就業面不斷擴大。就業殘疾人從2010年末的4564人增長到2015年末的7141人,有就業意愿和能力的戶籍殘疾人就業率穩定在90%以上。五是民生保障不斷增強。6萬多人次殘疾人獲得困難救助3億多元,1.3萬人次殘疾兒童少年得到康復救助資金2.2億元。六是社會參與度不斷提高。73家助殘社會組織通過評估獲得資質,承接殘疾人服務項目累計超過1.7億元,社會各界志愿助殘蔚然成風。七是啟動了國際化進程。成功承辦2011年“世界視覺日”活動,受世界衛生組織委托翻譯出版了《輪椅服務初級教材》和《輪椅服務中級教材》中文版,與美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港澳臺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展了項目合作或業務交流。
(四)我市殘疾人工作面臨諸多挑戰
應該清醒認識到,我市殘疾人事業仍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殘疾人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之間還存在較大差距;殘疾人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制度還不健全;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仍面臨困難和障礙;殘疾人服務軟硬件設施還有空白點,殘疾人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殘疾人工作體制機制不夠健全,國際化水平有待提升。與此同時,社會環境發生變化,各類致殘因素增多,我市殘疾人數量及服務需求將呈較快增長和多樣化態勢,也為殘疾人事業發展帶來新的挑戰和壓力。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健全殘疾人康復、服務標準,創新殘疾人工作體制機制,完善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和扶殘助殘服務體系,提高殘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培育殘疾人服務產業。在推進我市殘疾人工作規范化、現代化、制度化發展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六個轉型”,即從重殘疾人康復服務供給向同時重殘疾預防轉型,從為困難殘疾人提供公共服務為主向為所有殘疾人包括因老致殘的殘疾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差異化服務轉型,從重殘疾生命關懷向同時重殘疾人稟賦特長發展轉型,從對深圳戶籍殘疾人福利救助向適度普惠型社會救助轉型,從重發展殘疾人事業向推動殘疾人事業和產業并重發展和互動發展轉型,從由殘聯主辦殘疾人工作向由殘聯通過政策杠桿撬動行政、社會和市場力量形成殘疾人工作合力轉型,使我市殘疾人工作更加公平、文明、和諧。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重點推進的原則。強化政府職能部門制定政策、兜底保障、監管督導等責任,通過普惠性和特惠性制度安排,確保殘疾人公平享有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著力解決殘疾人的特殊困難需求。
2.堅持社會參與、激發活力的原則。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市場機制作用,鼓勵引導各類社會企業、殘疾人服務機構、公益組織、志愿隊伍等參與殘疾人事業,滿足殘疾人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
3.堅持創新發展、先行先試的原則。充分利用深圳改革創新、毗鄰港澳、面向國際的優勢,在體制機制上大膽創新、先行先試,建構與深圳市城市定位相適應的殘疾人事業發展模式。
4.堅持需求導向、精準服務的原則。適應互聯網和現代科技發展新趨勢,以殘疾人需求為基礎建立殘疾人服務“大數據”,發展智能產品和服務,實現服務需求與服務供給的有效對接,實施精準服務。
(三)主要目標
“十三五”期間,我市將重點推進殘疾預防,降低殘疾率;塑造殘疾人稟賦自長精神,開發殘疾人特殊人力資源;為殘疾人適配智能產品,促進殘疾人功能代償;完善無障礙環境,創建全國無障礙示范城市。在健全人與殘疾人、戶籍殘疾人與非戶籍殘疾人、年輕人與老年人之間建立平等、均衡、和諧權益關系,建設社會化、綜合性和開放式的殘疾人工作聯合體,打造“人文殘聯”、“平等殘聯”、“智慧殘聯”、“共享殘聯”、“法制殘聯”及“光榮殘聯”,到2020年,我市為殘疾人提供“更好環境、更好設施、更好服務”,殘疾人事業發展邁上新臺階,趕超世界先進水平。具體目標如下:
1.殘疾人基本民生得到更好保障,住房、養老、以及康復等基本需求得到滿足,生活質量明顯改善,基本實現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無障礙。
2.殘疾人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殘疾人服務供給模式協調發展,各領域服務更加規范化、專業化、精準化。
3.殘疾人社會生活參與度更高,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多彩,生活幸福感明顯增強,殘健共享共融的良好社會環境基本形成。
4.殘疾人服務更加精準、高效、便捷,“智慧殘聯”建設成果顯著,“互聯網+”、“大數據”、“智能化”等產品和服務惠及全體殘疾人。
5.殘疾人服務硬件設施條件進一步改善,新建成一批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輔助器具、托養、文化體育服務機構設施,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6.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發展更為協調,創意創新創業不斷涌現,各類為殘疾人服務的社會機構、公益組織、志愿行動蓬勃發展,殘疾人全面小康進程順利推進。
三、主要任務
(一)保障殘疾人基本民生
1.進一步健全殘疾人社會救助體系。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可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適當提高供養標準。將因病超出家庭經濟負擔能力,基本生活嚴重困難的殘疾人,推動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完善重度殘疾人醫療保險結算與醫療救助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提高重度殘疾人大病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精神殘疾人服藥標準,對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后仍有困難,或者不能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的,優先給予醫療救助。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殘疾人救治救助工作,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殘疾人防治管理和康復服務機制。動員社會力量特別是助殘慈善組織參與殘疾人社會救助。
2.完善殘疾人民生福利補貼制度。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給予生活困難殘疾人家庭生活用水、電、氣等基本生活支出費用補貼,建立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增長機制。支持盲人、聾人特定信息消費。對智力、精神殘疾人和重度肢體、視力殘疾人的一名陪護人員進入公共文化體育場所給予優惠。
3.加大殘疾人社會保險創新力度。落實繳費困難殘疾人參加城市居民基本、基本醫療保險優惠政策。探索重度殘疾人退休保險政策。貫徹落實國家規定的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政策,推進康復護理等項目納入社會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完善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保障政策,對自主創業、、輔助性就業、支持性就業以及失業殘疾人實施優惠。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對殘疾人實施優惠保險費率,鼓勵開發適合殘疾人保障特點的商業保險產品。為殘疾人康復機構購買綜合保險,為在機構康復的殘疾人及其他殘疾人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和責任險。發展殘疾人公益信托服務,鼓勵有資質的信托公司創新開發殘疾人公益信托產品。
4.優先保障殘疾人基本住房。推進已進入保障性住房選房名單的殘疾人家庭,分別在入圍和候補入圍選房范圍內優先選房。給予未享受到政府保障性住房優惠政策、無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殘疾人家庭住房補助。制定殘疾人居家無障礙環境建設規范標準,推進各類殘疾人居家無障礙環境改造。
5.著力推進殘疾人托養服務。在原有已定的用地規劃上,推進重度殘疾人安養院和精神殘疾人療養院建設,逐步建成示范性托養服務基地。完善區級殘疾人托養機構服務功能。推進托養服務社會化,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滿足殘疾人多樣化的托養需求。給予收養殘疾兒童的家庭更多政策優惠,幫助更多的殘疾兒童回歸家庭生活。推進殘疾人托養與兒童、老年人護理照料服務資源共享。繼續實施“陽光家園計劃”,提升街道殘疾人綜合(職業)康復中心托養服務功能,強化規范管理,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二)促進殘疾人就業增收
1.依法推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應當帶頭招錄(聘)和安置殘疾人就業。各級各類機關事業單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具有正常履職身體條件的殘疾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事業單位申請使用空編招聘時,應優先招聘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切實維護殘疾人平等報考公務員的權利,為殘疾人考生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鼓勵其他企業、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探索建立殘疾人上崗津貼制度,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發放上崗津貼。完善用人單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制度。鼓勵支持用人單位開發適宜的就業崗位,促進智力、精神殘疾人和重度肢體、視力殘疾人等就業困難殘疾人上崗就業。推進醫療機構吸納符合條件的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就業執業。建立健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使用、管理和公開制度。
2.穩定發展殘疾人集中就業。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完善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優化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產品和服務展銷平臺,推動政府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社會福利企業、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的產品和服務。扶持殘疾人集中就業的重點機構或企業,培育殘疾人集中就業產品和服務品牌。支持盲人按摩服務業發展,鼓勵盲人按摩連鎖經營服務。
3.多渠道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推動殘疾人就業創業納入全市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創業范圍,享受相關補貼及優惠。為殘疾人“互聯網+”就業創業創造條件,提供辦公場地、產品和服務展銷以及網絡信息服務等支持。加強殘疾人創業,重點開展創業觀念教育、創業項目指導和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按規定給予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殘疾人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等優惠。繼續實施社區盲人按摩服務,適當提高盲人按摩補貼標準。推進“零就業”殘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
4.積極發展殘疾人輔助性、支持性就業。將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完善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政策,適當提高出勤津貼,將輕度精神、智力殘疾人納入輔助性就業范圍。提升街道殘疾人綜合(職業)康復中心的輔助性就業功能,充分吸納轄區有需要的殘疾人參加輔助性就業。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支持開發符合殘疾人特點的輔助性就業崗位。制定殘疾人支持性就業促進政策,推廣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支持性就業模式,培養支持性就業輔導員隊伍。
5.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和權益保護。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規范標準,科學開展各類就業指導幫扶服務。推進殘疾人職業培訓社會化,強化操作技能訓練和職業素養培養,鼓勵有條件的殘疾人參與高層次、高水平職業培訓。組織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和崗位能手、創業之星評選活動。完善殘疾人職業能力評估體系,開展個性化的職業評估和職業指導服務。完善高校殘疾畢業生就業轉銜服務機制,建立高校殘疾人畢業生數據庫,提供“一對一”就業幫扶服務。加強殘疾人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6.建立殘疾人“創客新空間”。依托市殘聯民愛科技園,建立創意創新創業“創客新空間”,發展殘疾人創客服務網絡。孵化殘疾人服務機構,支持具有潛力的殘疾人和為殘疾人服務的人才創新創業。吸納和配置各類社會資源,建設殘疾人服務業發展的孵化器,打造殘疾人創業就業公益園區、殘疾人社會組織發展園區,創建集研發、制造、銷售于一體的殘疾人產品網上網下公益平臺。
(三)健全扶殘助殘服務體系
1.創建殘疾預防機制。落實《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16—2020年)》。推進殘疾預防前移,普及開展婚前、孕前、孕期體檢以及基因篩查等工作。推動建立完善篩查、診斷、隨報、評估一體化的殘疾監測網絡,完善多部門統一的殘疾報告制度和信息共享機制,鼓勵社會及個人參與殘疾報告。完善殘疾兒童社區(家庭)早期干預體系,建立家庭、社區、機構聯動工作機制,開展早期家庭技術指導及跟蹤服務。廣泛開展殘疾預防“進社區、進校園、進家庭”宣傳教育活動。探索建立殘疾風險識別和預防干預技術體系,完善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降低殘疾發生率。建立殘疾預防相關資訊的發布機制,提高市民防殘減殘的健康意識和水平。
2.推進殘疾人康復服務。以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為重點,實施精準康復服務。修訂殘疾兒童少年康復救助政策,適當提高補助標準、擴大受惠面。實施殘疾人基本輔助器具適配、防盲治盲、防聾治聾等重點項目,完善低視力康復服務體系。支持社會機構之間的整合并購、資源優勢互補,重點培育社會影響大、專業性強的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支持二級綜合醫院轉型為以康復醫療為主的綜合醫院或康復醫院,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殘疾人康復機構,推動建立醫療衛生機構與殘疾人康復機構雙向轉診制度,實行分層級醫療、分階段康復。深入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服務,將社區康復納入社區衛生服務范疇,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遍開展殘疾人醫療、康復及輔具服務。鼓勵家庭成員為殘疾人提供居家康復服務,開展居家康復知識技能培訓,探索建立家庭成員居家康復服務補貼制度。加大殘疾人及其家屬心理康復的干預力度,委托有資質的心理服務機構承接殘疾人心理康復項目。
3.發展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建立健全市、區、街道、社區四級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網絡,推動社區健康服務中心提供輔助器具服務。完善輔助器具產品標準和服務機構標準,加大對輔助器具服務行業引導和監管力度,加強輔助器具供應保障,確保輔助器具質量和安全。探索建立輔助器具服務保險體系,通過構建多層次輔助器具目錄,完善基本輔助器具保險制度,發展輔助器具商業保險。加強輔助器具服務人才繼續教育及培養。鼓勵輔助器具科技創新,扶持智能化、實用型等各類輔助器具研發生產,完善研發、生產、流通、適配、租賃和轉借服務體系,促進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4.提升殘疾人教育服務。推進實施殘疾人15年免費教育,完善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殘疾人教育體系。加強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基地建設,發展智障、自閉癥、腦癱、視障以及聽障兒童示范康復教育。鼓勵社會機構提供學前特殊教育服務。提高一線特教教師工資待遇,推進實施特殊教育保教人員長期從教津貼制度。推動落實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支持市、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逐步形成我市義務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的合理布局。推進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建設,為普通學校殘疾學生提供支持服務。為不能到校學習的重度殘疾兒童提供送教上門服務。擴大殘疾人中等職業教育規模,發展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完善殘疾人助學金政策,落實殘疾人高等教育補貼措施。向中、小學生普及現代殘疾人觀和融合教育理念,鼓勵普通中、小學校與特殊教育機構開展交流活動。實施國家手語和盲文規范化行動計劃,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
5.創建“心靈e站”。建設殘疾人“心靈e站”,配備心理咨詢師、康復治療師以及專業社工等人員,塑造殘疾人自尊自強、樂觀向上的精神風貌。建立EAP(Employee Asistance Program)殘疾人工作者“心靈e站”,為殘疾人工作者提供舒緩壓力、道德情操再造、充實知識以及交流情感的綜合服務平臺。
6.優化殘疾人文化體育服務。設立殘疾人文化體育發展基金,支持我市殘疾人文藝體育全面發展。推動將殘疾人文藝體育人才納入我市人才范疇,享受相關政策優惠。探索建立殘疾人競技體育人才選拔機制,設立殘疾人競技體育訓練基地,實施“殘奧爭光計劃”。實施“共享芬芳”文藝助殘志愿服務行動。探索建立文藝精品培育機制和優秀文藝成果獎勵制度,推動成立殘疾人文聯分會等組織。扶持殘疾人藝術團體和體育團體建設。
推廣適合殘疾人身心特點的健身康復體育項目。推進在公共文化場所配備適合殘疾人使用的文化娛樂器材。開展全民助殘健身活動,推動殘疾人體育健身服務進社區,發展殘疾人體育健身指導隊伍。依托現有設施場地,建設一批殘疾人文體活動及訓練基地。辦好深圳市第五屆殘疾人運動會及各單項運動全市性比賽。完善體育彩票公益金對殘疾人體育事業發展的資助、投放機制。
7.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全面貫徹落實《深圳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推進率先創建無障礙示范城市。加強無障礙通用產品、技術和標準的研發應用,強調實用性與人性化設計。重點打通無障礙環境微循環,完善無障礙設施標識、語音及字幕提示。推動有條件的公共圖書館設置盲人閱覽區域或閱覽室。完善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語音和文字提示、手語、盲文等信息無障礙服務,推動政府和公共服務機構網站無障礙改造。推動食品藥品信息識別無障礙和電視節目加配字幕、手語,促進電信、金融、旅游、電子商務等行業為殘疾人提供信息無障礙服務。加大無障礙環境建設執法力度,完善無障礙環境設施檢查驗收標準、程序和機制,優化檢查驗收隊伍結構,明確和發揮各級殘聯組織在無障礙設施驗收環節的“最終裁決”作用。
(四)加大殘疾人權益保障力度
1.健全特區殘疾人權益保障法規體系。出臺、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特殊教育、就業創業、康復服務、輔助器具、托養服務、權益保障、文化體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健全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參與立法過程的工作機制,形成殘疾人平等參與、依法維權和全社會扶殘助殘、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政策法制環境。
2.加大殘疾人權益保障法規的宣傳落實力度。通過新媒體等多種渠道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提高殘疾人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知曉度和維權能力。依法開展殘疾人工作,推進政府部門帶頭落實殘疾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推動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公眾履行扶殘助殘的法定義務。配合各級人大、政協開展執法檢查和調研工作。嚴厲打擊侵犯殘疾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3.創新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推動建立殘疾人權益保障協商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暢通殘疾人信訪渠道。建立殘疾人法律援助律師義工隊伍,支持開展殘疾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務,完善常態化的殘疾人法律援助服務機制,幫助殘疾人及時獲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和司法救助。開展權益維護狀況普查,維護智力和精神殘疾人的生命權和財產權。開通12385殘疾人服務熱線,完善網絡信訪平臺。充分發揮殘疾人服務律師顧問作用,完善殘疾人權益保障應急處置機制。
(五)凝聚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合力
1.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探索建立各級群團組織的聯動工作機制,發揮各自優勢和特色,形成對殘疾人群體的多角度、全方位幫扶。支持以服務殘疾人為宗旨的各類公益慈善組織發展,充分發揮各類社會慈善團體的助殘作用。動員社會力量包括優秀殘疾人企業家踴躍參與慈善助殘事業,引導助殘社會組織及社會公眾精準幫扶困難殘疾人、捐助殘疾人事業。
2.有效開展志愿助殘服務。以黨建工作帶動志愿助殘服務,推行團隊幫扶、結對接力的服務模式,建立 “一對一”幫扶基層殘疾人服務機構的工作機制,倡導黨員干部結對困難殘疾人精準幫扶。推廣“社工+義工”聯動模式,加強助殘志愿者培訓,提升助殘志愿服務的專業化水平。發展助殘指導員隊伍,建立助殘指導員培訓機制。建立健全志愿助殘服務隊伍,鼓勵和支持教師、律師、創業導師、心理咨詢師、醫生等專業人員開展志愿助殘服務。推動開展中國青年志愿者助殘“陽光行動”、少先隊“紅領巾助殘”活動,動員廣大青年團員和少先隊員開展志愿助殘服務,鼓勵大、中學生寒暑假開展志愿助殘社會實踐活動。
3.做好殘疾人創新創業的扶持服務。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有關創新創業扶持政策,為殘疾人或服務殘疾人的創業人才提供政策咨詢、對接指導服務。制定殘疾人創新創業扶持政策,發布殘疾人服務需求目錄,舉辦各類創新創業競賽活動,助力殘疾人創業和殘疾人事業產業加快發展。設立殘疾人智能產品征集、研制、銷售及使用基金,建立相關創新創業人才補貼獎勵機制。促進殘疾人產業發展的投融資制度創新,發展服務殘疾人的可穿戴設備、護理機器人、無人機、3D技術和VR技術及設備等各類炫酷黑科技智能產品。
4.加快發展殘疾人服務業。制定扶持助殘社會組織發展政策,設立殘疾人服務業發展基金,支持助殘社會組織發展。制定促進社會企業參與提供殘疾人服務的政策,探索建立社會企業資質認定、社會責任評價及獎勵資助機制。推進殘疾人服務業向產業化方向發展,建立開發、設計、制造、銷售的殘疾人服務產業鏈。發布殘疾人服務需求目錄清單,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提供殘疾人服務,建成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殘疾人服務生態圈。
5.加大政府購買助殘服務力度。加大殘保金、福彩金的投入力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殘疾人事業和產業加快發展。完善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機制,推動實施統一規范的政府購買助殘服務政策和標準,發布、更新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殘聯組織和社會力量充分發揮作用、助殘服務資源高效配置的服務機制。探索殘疾人服務“社會影響力債券投資”政府購買服務模式,鼓勵社會企業或機構投資殘疾人服務項目。
6.營造良好的扶殘助殘社會環境。充分利用各類殘疾人節日,拓寬新媒體宣傳渠道,打造知名殘疾人服務公眾微信號,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和“平等、參與、共享、融合”的現代文明觀念。加強對殘疾人自強模范以及社會各級助殘先進集體、個人的正面宣傳,積極推薦殘疾人事業方面的勵志好,弘揚“工匠精神”,發掘、宣傳“標桿式”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
加大殘疾人服務公益宣傳策劃力度,建立殘疾人事業“宣傳大使”制度。制作殘疾人事業公益宣傳片,設計、發布、傳播包括理念識別(MI)、行為識別(BI)與視覺識別(VI)的“深殘聯CI識別系統”。“十三五”期間要廣為宣傳、認真踐行深圳市殘聯“天生稟賦,各有所長,攜手共建全面小康”的愿景、“我們不能改變您的過去,但可以改變您的未來”的使命、“讓殘聯成為殘疾人之家、成為深圳城市‘愛的器官’”的價值。推進落實市級媒體每年播放500個小時的殘疾人公益節目或廣告、200個版面的報刊及網絡平臺宣傳指標。推動采編發行一份有影響力的市級殘疾人服務刊物。鼓勵盲用、聾用讀物和殘疾人題材圖書出版。
7.提升殘疾人工作國際化水平。完善殘疾人權利公約履約工作機制,保障所有殘疾人的人權。鼓勵社會組織或機構為國際殘疾人人權事業健康發展做出民間貢獻。推動研究深圳開展殘疾人工作國際合作的發展戰略、理念和思路。加強與發達國家和港澳臺地區及國際組織殘疾人服務交流合作,引進、吸收國際先進理論方法、前沿技術、實踐經驗、高端人才等。輸送殘疾人服務優秀人才出國培養深造,打造知名服務品牌和模式,推動殘疾人產品和服務走向國際。通過開展科研合作以及舉辦國際論壇、工作坊、教育培訓等,吸引國際殘疾人服務專業機構在深圳駐點或設立分支機構,引進國際殘疾人服務高端人才,加快我市殘疾人事業國際化步伐。
四、保障條件
(一)發揮政府主導作用
健全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架構,將殘疾人小康進程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局、納入重要議事議程,列為政府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內容,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政府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工作。充分發揮殘工委及其秘書處在推動出臺政策、協調多部門合作、督導檢查工作落實等方面的關鍵作用。
(二)建立多元投入格局
市、區財政將殘疾人事業經費列入年度預算,加大部門預算和彩票公益金資助殘疾人服務項目的統籌力度,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根據殘疾人發展狀況,制定殘疾人服務需求目錄,通過整合和配置行政資源、社會資源和市場資源,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殘疾人事業產業資金投入新格局,推動殘疾人事業和產業并重發展。
(三)大力打造“智慧殘聯”
制定殘疾人事業智慧發展的政策舉措,打造“智慧殘聯”、發展“智慧服務”。設立殘疾人服務智能調配、監控和管理平臺,推動建設基于“大數據”的智慧決策系統。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建立殘聯網上辦事、實體辦事、自動服務終端,為社區、家庭及個人提供動態服務。提升深圳市殘疾人網站、深圳市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信息系統,再造工作和服務流程。推動建立殘疾人服務“大數據”平臺,全面掌握、動態分析、實時監測殘疾人自然狀況及需求狀況,定期發布殘疾人服務需求目錄清單、殘疾人狀況及服務全景圖和路線圖,探索構建個性、精準、有效的殘疾人服務工作鏈條和流程。推動殘疾人服務數據信息加入全市統一的政府數據開放平臺、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統一門戶,優先將數據公開,供社會創新使用。
(四)加強服務機構硬件建設
統籌規劃市、區、街道、社區、家庭殘疾人服務設施網絡建設,逐步實現殘疾人服務網絡化、便利化。統籌利用公配物業,在新設立街道和社區,建立完善街道殘疾人綜合(職業)康復中心和殘疾人服務平臺。推動社區健康服務中心增設殘疾人社區康復職能,為殘疾人建立健康檔案、提供家庭醫生以及康復、醫療和輔具適配服務。運用虛擬現實技術和“互聯網+適配技術”,建立輔助器具遠程適配平臺,建設國家殘疾人輔助器具華南中心深圳分部。推進深圳市市級、區級特殊教育學校建設。
(五)完善評估轉介和服務標準化體系
加強殘疾人服務標準化建設,執行國家殘疾分類分級標準,完善殘疾評定、工作效能評估、服務質量控制、服務機構評審等工作標準及流程,推進殘疾人服務標準與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等領域專業標準有效對接,探索殘疾人服務需求目錄清單、致殘因素指標、殘疾人小康社會指標、助殘社會企業認定等標準化體系,促進殘疾人事業產業規范發展。
推進殘疾人評估轉介服務,厘清評估轉介工作職責及內容,健全服務流程、標準和機制,完善殘疾人服務“入口”和“出口”管理,建成殘疾人管理和服務的綜合性樞紐平臺。
(六)建設專業人才隊伍和學科
推動建立殘疾人康復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體系,探索開發殘疾人康復專業技術職稱序列。建立多領域、跨學科的殘疾人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為區(新區)、街道、社區殘疾人組織及“心靈e站”、醫院等配備就業、護理、教育、康復及醫療社工,建立一批職業指導、康復咨詢、輔具適配等各類殘疾人服務專業隊伍。鼓勵各社區健康服務中心聘派“家庭醫生”,為殘疾人提供家庭健康服務。鼓勵學校等事業單位、企業與醫院建立協同關系,配備精神疾患及其他康復醫生。
推動深圳高校及職業學校開設或增強輔助器具工程、康復技術、職業康復、殘疾人服務管理等專業或學科。完善參政議政、創業就業、文化體育等各類型殘疾人優秀人才數據庫并動態更新。探索殘疾人服務專業人才分級分類管理與工作待遇掛鉤的工作機制,建立職業崇敬金制度,把殘聯建設成吸引英才、撒播關愛和施展專長的樞紐平臺。
(七)加強殘疾人事業課題研究
開展殘疾人服務需求目錄課題研究,建立殘疾人服務需求目錄,引導社會、市場提供殘疾人所需的產品和服務。開展智慧殘聯和智慧服務課題研究,提升殘疾人工作和服務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實施精準服務。開展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課題研究,探索建立殘疾人全面小康的內涵、任務及指標體系。開展致殘原因及預防殘疾產品和服務資質認證課題研究,建立致殘原因指標體系和發布機制。開展殘疾人康復服務標準體系課題研究,規范開展功能評估、需求報告、服務供給及績效評估服務。開展完善我市殘疾人無障礙環境(包括信息無障礙環境)建設研究,創建無障礙城市。開展殘疾人事業國際化課題研究,引進國際先進理念和方法技術,加快推進我市殘疾人事業和產業國際化進程。開展殘聯體制改革課題研究,進一步加強各級殘聯組織建設。
(八)改革殘聯體制機制
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堅持“擴充社會能量,提高殘聯‘代表性’;面向社會基層,加強殘聯‘群眾性’;融合科技力量,增強殘聯‘先進性’”的原則,建設“小機關,大殘聯”,依法依章程切實履行“代表、服務、管理”殘疾人的職能。進一步加強各級殘聯組織社會化建設,完善殘聯主席團、理事會和各專業協會的社會化制度建設,吸引社會各界人才進入殘聯工作體系,切實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自覺防止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強化社會化、專業化、群眾化、服務化。推動市殘聯直屬事業單位及有關單位參照法定機構管理,實施增量體制改革,創新聘用制度、崗位管理制度和績效考評制度。增強街道殘聯、街道殘疾人綜合(職業)康復中心、社區殘協等基層機構的服務能力,加強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建設。創建市內外政府、社會和市場綜合治理體系,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改革定點定向制度,創新發展殘聯與社會組織、企業的多元合作模式,有效整合政府、社會與市場各類資源,讓殘聯成為殘疾人服務創新創業人才的匯聚之地、培養之地和價值實現之地。
(九)健全殘疾人工作治理體系
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搭建讓殘疾人表達意見、參與決策的機制平臺,鼓勵和推薦參政議政能力較強的優秀殘疾人代表參選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推動條件成熟的協會開展法人社團登記,動員各類殘疾人積極參加專門協會,充分發揮專門協會代表、聯系、團結、教育本類別殘疾人的作用。搭建全社會關愛殘疾人、尊重殘疾人、扶持殘疾人稟賦特長發展的合作平臺,鼓勵和支持殘疾人組織參加國際國內各項文體活動、創新創業、技術技能競賽等管理事務,共同參與國際國內殘疾人工作治理體系。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保障所有殘疾人人權,促進深圳公平發展、和諧發展和共享發展。
五、規劃實施和監測評估
各區(新區)、各部門要依據本規劃制定配套實施方案或行動計劃,明確實施進度和推進措施,逐年逐項落實目標任務。
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檢測和跟蹤問效,從政策環境、基層經驗、激勵平臺、典型項目、代表人物和新興業態各個角度,開展第三方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執行中的問題。市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要在“十三五”中期和末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績效評估,并發布年度殘疾人工作白皮書,將本規劃推進情況向社會公開。
對優秀殘疾人、優秀殘疾人工作者和支持殘疾人事業產業發展的各類優秀人士,通過多種方式和渠道進行肯定和宣傳。積極推薦殘疾人事業產業發展中的典型人物和事項,參加國際國內相關獎項的評選,建立全社會以為殘疾人服務、與殘疾人共享、開發殘疾人特殊稟賦為榮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