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按年度申請。首次申請應于初創企業與法定勞動年齡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已為其繳交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后,向初創企業注冊地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填寫補貼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證明書);
2.招用人員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驗原件);
3.初創企業銀行基本存款賬戶(單位蓋章);
4.稅務登記證(辦理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需提供)及納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