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的最重要成果,是全面形成并明確提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正式確立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指導地位,具有里程碑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高度,立足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際,提出我國進入全面依法治國階段的重大論斷,開啟我國法治建設的新征程,致力于對全面依法治國進行頂層設計,系統分析了全面依法治國涉及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集中闡述了法治的定位、根本保證、道路、宗旨、布局、保障等法治建設的基本問題,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豐富,邏輯嚴密,體系完整,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是引領新時代法治建設的思想旗幟。
高揚法治地位
一個國家和社會靠什么運轉,是靠人治還是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和人治問題是人類政治文明史上的一個基本問題,也是各國在實現現代化過程中必須面對和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高度重視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地位,是貫穿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條主線。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依法治國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出社會主義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穩定最可靠的保障,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明確將依法治國確立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國確定為“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把建設法治中國目標確立為全面依法治國的宏偉發展藍圖,從而將法治和法治建設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門進行研究并作出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黨的十九大召開后,黨中央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全面依法治國實踐取得重大進展。
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
方向涉及根本、關系全局、決定長遠。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
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首要的是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我國憲法以根本法形式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和改革取得的成果,確立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我們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題中應有之義。在我國,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只有堅持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才能統籌依法治國各領域工作,才能有效推動法治建設向縱深發展,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堅持黨的領導,必須具體體現在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和帶頭守法上,確保黨的主張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同時要改善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不斷提高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平。
法治沿著何種道路發展,是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如果路走錯了,南轅北轍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舉措也都沒有意義了。”世界上并不存在普適的法治道路,更不存在唯一的法治道路。習近平總書記深刻地指出:“走什么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么樣的法治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這條道路是從我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中探索出來適合自己的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全面依法治國決不能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突出中國特色、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
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權益
法治為誰、法治建設為了誰,決定著法治和法治建設的宗旨和性質。在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用法治維護人民權益、保障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價值追求和目標導向清晰而明確。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就必須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主體地位,也保證了人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這是我們的制度優勢,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區別于資本主義法治的根本所在”。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人民權益要靠法治保障,權威要靠人民維護。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全面依法治國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系統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
法治建設的推進思路和推進方式,直接決定法治建設的成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統籌兼顧、把握重點、整體謀劃,更加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是一個有機整體,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同時又指出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三者各有側重、相輔相成,法治國家是法治建設的目標,法治政府是建設法治國家的主體、是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法治社會是構筑法治國家的基礎。
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新要求,要求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運用法治方式有效應對挑戰、防范風險,綜合利用立法、執法、司法等手段開展斗爭,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這極大地豐富了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格局的內涵和要求,全面拓寬了全面依法治國的視野、廣度和深度。
抓住重點任務深化依法治國實踐
法治建設涉及多個方面,既需要全面推進取得整體成效,也需要抓住重點任務取得突破。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憲法的作用和實施,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確立為全面依法治國的首要任務。對現行憲法進行第五次修正,推動憲法與時俱進,設立憲法日、確立憲法宣誓制度、建立合憲性審查制度等,將樹立憲法權威、發揮憲法重要作用提升到一個全新水平和高度。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要努力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國和推動法治建設的新路徑。要繼續推進法治領域改革,解決好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要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要不斷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著力破解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加快構建規范高效的制約監督體系,堅守公正司法的底線,堅持維護人民權益,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大力推進全民守法,努力讓守法成為全民自覺意識和真誠信仰。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強的業務工作,也是業務性很強的政治工作,需要法治人才來擔當。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法治人才隊伍包括立法隊伍、行政執法隊伍、司法隊伍建設和法律服務隊伍,全面依法治國要把各支隊伍建設好。要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推進法治專門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確保做到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全面依法治國需要全民守法,更需要領導干部帶頭守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領導干部是“關鍵少數”,“領導干部具體行使黨的執政權和國家立法權、行政權、監察權、司法權,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他告誡領導干部“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任何人行使權力都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并自覺接受人民監督”,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加深入人心。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作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作者: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法教研部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