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2020年5月29日下午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行第二十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全黨要切實推動民法典實施,以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
一、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經過5年多工作,民法典終于頒布實施,實現了幾代人的夙愿。
2.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
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
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
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
3.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二、推動民法典實施
1.要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國家機關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范圍和界限。
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定,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有關政府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系和諧有序。
2.有關國家機關要加強同民法典相關聯、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對同民法典規定和原則不一致的國家有關規定,要抓緊清理,該修改的修改,該廢止的廢止。要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技術發展進步新需要,在新的實踐基礎上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展。
3.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維護民法典權威的有效手段。
各級政府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要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行政裁決等活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嚴肅處理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和人員。
各級司法機關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提高辦案質量和司法公信力。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
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等法律專業機構、專業人員的作用,幫助群眾實現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要發揮人民調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加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過社會力量和基層組織務實解決民事糾紛,多方面推進民法典實施工作。
4.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將其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要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對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5.加強對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盡快構建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為有效實施民法典、發展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論支撐。
6.各級黨和國家機關要帶頭宣傳、推進、保障民法典實施,加強檢查和監督,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