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說明:
1、市2013年在職人才引進將調干制度和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制度予以整合,對市外在職人才,無論干部、工人,統一采用綜合量化的評價方式,積分達到100分即可申辦人才引進入戶,不設引進數量指標限制。對經審批同意引進的人員,不改變其干部、工人身份,仍按調干、招調工區別辦理人才引進手續,也不涉及人事、退休等方面的政策變動。
2、人才引進各項指標分值的計算截止時間以申報單位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最后一次提交信息成功日為截止時間。公示通過人員,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撤消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各項分值計算以撤消修改后最后一次提交信息成功日為截止時間。如撤消修改后再次提交信息時,申報年齡超出2013年《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以下簡稱為《辦法》,可在市人社局官網上查詢)規定年齡上限的,市人社局不再受理其人才引進申請。
根據深圳市當年度在職人才引進政策,凡符合條件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均可委托我司申辦在職人才引進手續。
一、業務受理時間:全年度工作日。
二、辦理條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且人才引進積分分值達到100分的,可以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48周歲以下;
2、身體健康;
3、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和繳納;(說明:1、申報人員須在本單位有社保繳交記錄,且當前為正常繳交狀態;2、最近在本單位繳交工傷保險連續6個月以上的,加10分;3、居住證為當前有效狀態);
4、符合《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5、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二)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的第2、4、5項,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直接申請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1、兩院院士;
2、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年齡在55周歲以下的;
3、廣東省和國家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深圳市科技創新獎的項目主要完成人,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
4、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并在任期內的高層次專業人才,且不超過其該類人才認定標準對應的最高年齡;
5、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且不超過該類人才認定標準對應的最高年齡;
6、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且年齡不超過48周歲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根據我市戶籍遷入規定,以下人員申請人才引進年齡上限可放寬至50周歲以下:
1、具有經全國統考取得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廣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審核的省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2、本市依法登記注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業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納稅人民幣300萬元以上的;
3、本市依法登記注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的出資(合伙)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累計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人民幣60萬元以上的;
4、在本市的個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人民幣24萬元以上的;
5、在本市依法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納稅人民幣30萬元以上的;
本款第2至5項所規定人員,須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納稅額超過以上規定納稅額一倍以上的,其年齡上限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
(四)市政府對高層次專業人才及其配偶、獲得特殊獎項或表彰人員、投資納稅人員、隨軍家屬、機關事業單位或駐深單位人員等引進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五)已在我市公安部門辦理或正在辦理政策性隨遷業務的人員,市人力資源部門不再受理其人才引進業務申請。
三、辦理流程
(一)確認身份及辦理方式
在網上申報前,申請人及呈報單位須判斷擬引進人員屬干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
注:擬引進人員有人事檔案和調出單位的,具有干部身份的按調干辦理;工人身份的,按調工辦理。其他人員按招工辦理。擬引進人員及呈報單位在系統申報人才引進業務時,應如實填報本人身份(干部、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有人事檔案的擬引進人員身份判斷可咨詢本人現人事檔案保管單位。或登錄市人社局官網,參照《業務類型(調干、調工和招工)判斷指引》進行判斷。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填報辦理調工及調干的,市人社局在受理其申報材料時一并審核其人事檔案,核實其干部或工人身份。如申報信息與市人社局核實情況不一致的,以市人社局審核為準。
(二)網上申報
1、信息填報和提交:請認真仔細填報網上申報信息,如因網上申報信息有誤而導致的無法辦理或者重新申報等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可由申請人填報信息后經單位提交;也可由單位為擬引進人員填報信息后直接提交。
(1)申請人填報信息后經單位提交至代理機構的(建議單位選擇此方式):
申請人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www.szhrss.gov.cn),進入“網上申報”--“人事人才”--“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進入申報界面在個人用戶登錄處點擊“注冊”,填寫注冊信息,注冊個人帳戶。注冊成功后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 “在職人才引進”,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選擇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后,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選擇呈報單位后保存。信息填報后,需與用人單位經辦人聯系。單位經辦人進入系統后點擊“業務申報”,點擊“在職人才引進”,系統將顯示本單位擬引進人員個人測評信息。單位經辦人應對個人測評信息進行校核后測評并提交至代理機構。
(2)用人單位填報信息并提交至代理機構:
已進行人才引進立戶的用人單位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zhrss.gov.cn),進入“網上申報”--“人事人才”--“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進入申報界面點擊“業務申報”——“在職人才引進申報”——“新增人員”,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社保電腦號、學歷,點擊“下一步”,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選擇在戶籍地是否有工作檔案及調出單位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后,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系統依據所填信息測評打分,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選擇“測評并提交”,提交至代理機構。
2、信息填報注意事項:
(1)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民的第一代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系統申報時必須填寫18位的身份證號碼。如在我市社保部門參保身份證號碼與當前二代身份證號碼不一致,且屬非正常升位的,須先到市社保部門變更參保身份證號后,再進行系統申報。
(2)如果當前婚姻狀況是離異或夫妻雙方曾經有過婚史的,必須填寫完整婚姻歷史信息和各個婚姻階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雙方)。“子女數”欄,子女數包括本人親生子女(含合法收養)和本人重組家庭的繼子女(含合法收養)。
(3)如 “畢業院校”、“專業”、“專業技術資格”及“職業(執業)資格”名稱未在系統已列出范圍之內的,可自行錄入。
(4)“調出單位名稱”及“檔案保管權調出審批(主管)部門”須與所蓋公章完全一致。
(5)用人單位及擬引進人員本人須認真校核已申報信息,如因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無法正常辦理人才引進業務的,責任由本人和用人單位承擔。
(三)簽訂單位委托代理協議
用人單位已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選擇“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為代理機構且擬引進人員滿足在職人才引進辦理條件的,與我部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后,由我部提交預審信息并報送申請材料。簽訂委托協議須單位人事經辦人(或擬引進人員本人)憑身份證前來辦理,需準備下列材料:
1、《承諾書》(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中完成年度業務初始化后打印,需法人代表、人事經辦人簽名及蓋公章。單位人事經辦人每次前來辦理人才引進業務時均需提供該《承諾書》)
2、人才引進申辦信息登記表和委托人事代理申請表。
3、擬引進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能夠證明在職人才引進分值的其他證明材料。
5、單位申辦委托代理協議(一式兩份)。
條件初審無異議后簽訂協議并繳費,擬引進人員申請時須先認真校核已申報信息,確認信息無誤后由我司現場提交信息。
(四)信息預審公示
1、對系統申報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的(含100分)人員,市人社局將按照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網址:www.szhrss.gov.cn)。公示期間,系統顯示為“已鎖定待預審”
用人單位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進入“進度反饋”欄目,通過該申報人員條目的“辦理狀態”查看公示結果。如通過可根據系統提示打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并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擬引進人員如有人事檔案,公示通過后,由單位經辦人來我部領取《商調函》,辦理檔案商調手續。
公示不通過的,“辦理狀態”將顯示為“公示不通過”,點擊后可查看原因。
2、對于系統申報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人員,信息成功提交后,點擊選擇人員姓名,根據提示打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并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五)到我部業務受理窗口呈報審批材料
擬引進人員須按照人才引進業務系統生成的材料清單及要求準備材料。所有材料須用A4紙整理清晰,按清單所列順序裝訂。屬調干及調工的,應待檔案通過機要途徑郵寄到我部后,才能前來報送材料。到檔查詢網址:http://info.szhr.com:9001/agent/docQuery.html
由于所有須提供的書面申報材料(含在受理、審批過程中須補正的材料)應在公示通過后90日內報送市人社局業務受理窗口,因此,單位人事經辦人須于受理截止前10日將材料報送我司。
具體申報材料要求如下:(材料要求驗原件的,原件由我部收取交市人社局核驗,核驗后返還當事人)
1、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表一) (無須復印)
此表在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動生成,擬引進人員在“本人承諾”處簽名,并由在深工作單位法人代表(負責人)、人事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及呈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人)和人事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在戶籍地有正式工作關系及完整人事檔案的,須準確填寫調出單位及調出單位審批(主管)部門信息。
已婚人員配偶信息須如實填寫,如屆時配偶入戶深圳,系統會自動校對已有信息。
2、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表二):分值明細表 (無須復印)
此表在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動生成,由本人在總分值“本人簽名”處簽名,呈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人)和人事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3、深圳市人才引進審查表 (3份原件,1份復印件)
此表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動生成,在戶籍地有正式工作關系及完整人事檔案的,需由調出單位及調出審批(主管)部門法人代表(負責人)、人事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在戶籍地無正式工作關系及人事檔案的,須由戶籍地鄉鎮政府、居委會(含村委會)主要負責人、業務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居委會或原調出單位,一份存入個人檔案,一份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學歷證書及驗證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1)學歷為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需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學歷認證報告》。
具有學士以上學位的,需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征信部出具的學位驗證證明。
呈報單位對學歷、學位驗證信息需上網核實,并由人事負責人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及《學位驗證報告》簽名確認。學位驗證信息由人力資源部門與學位驗證部門核實。
(2)學歷為中專學歷的,須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
(3)學歷為境外學歷的,須提供中國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憑驗證書》。(深圳市境外學歷驗證地點: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號新城大廈東座二樓人事人才中心業務受理窗口,電話:25985107)
(4)學歷為中技畢業證書的(需同時持有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及學歷為高級技工學校畢業證書的(需同時持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如持有的職業資格證書非在深圳考試取得的,須通過本市人力資源局組織的相應職業技能鑒定等級的綜合水平測試。
(5)學歷為高中學歷的,須提供高中畢業證書。高中畢業證書遺失的,可提供由其畢業學校和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高中畢業證明。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專項能力證書。
(1)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屬于以下情況的還須提供:
①全國統考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須提供含發證審批部門意見的考試合格人員發證登記表(驗原件,不收復印件)。
②持有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含資格審批部門意見的檔案材料(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資格呈報表或專業技術資格認定通知等)(驗原件,不收復印件)。
③持有廣東省外非全國統考取得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提供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各區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持有廣東省外非全國統考取得的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提供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2)職業資格證書(包含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專項能力證書(包含一級、二級、三級)(系統比對、不驗原件,收復印件)。
如屬在我市參考的國家或省統考職業資格證書,考試通過后未發放證書的,可提交網上打印的查詢頁面,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網址:http://www.gdosta.org.cn/ )
非在深圳考試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須通過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的相應職業技能鑒定等級的綜合水平測試。
(3)持有全國統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的(驗原件,收復印件),還須提供專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驗原件,不收復印件)。
6、近五年技能競賽文件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以上所述技能競賽文件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指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或在廣東省、深圳市、區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舉辦或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
7、表彰榮譽材料:近五年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廣東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榮譽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以上所述榮譽證書,不包括國家部委、廣東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屬組成部門授予的表彰或證書。
8、投資納稅材料
(1)個人所得稅積分,只需提交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近三年納稅證明。
(2)其它形式的納稅積分,需提交:一是企業營業執照副本(驗原件,收復印件);二是注冊登記信息查詢單(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http//www.szscjg.gov.cn)——網上辦事——信息查詢——市場主體信息查詢。打印注冊登記相關信息查詢界面,加蓋用人單位公章。三是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近三年納稅證明(復印件)。
人才引進業務系統自動比對我市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證明信息,無需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復印件。
9、近五年內社會服務材料
(1)捐獻造血干細胞榮譽證書(復印件)
此證明由捐獻造血干細胞者才需提供,獻血者無需提供。
(2)近五年內深圳市義工服務積分證明(收原件)。
此證明須由深圳市義工聯、各區義工組織或區級團委組織出具。
(3)廣東省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收原件)。
此證明須由可合法使用《廣東省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的社會組織出具。
注:上述6、7、8、9項近五年和近三年時間表述為距申請人網上成功提交信息日的最近60個月或36個月,申請人提交申報材料時需提交上述材料。
10、專利材料:在專利有效期內的國家專利證書及年檢發票(驗原件,收復印件)
以上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參考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11、居住情況材料:深圳市房地產權利證書(系統比對申請人填寫的房產信息,收復印件)
本人或配偶為深圳市房地產權利證書記載的權利人之一。深圳市房地產權利證書是指由深圳市政府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頒發的證書(包括紅本、綠本兩種)。
12、本人及配偶戶口簿及身份證(不核原件,收復印件)
配偶是深戶的才須提供配偶的戶口簿及身份證;配偶是非深戶的不需提供。
(1)戶口簿(收首頁及相關人員信息頁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A4紙的同一面上)。
(2)屬集體戶且無法取出原件的,須提供集體戶口簿中相應戶口頁復印件(須加蓋公安部門公章),或提供其戶籍地所在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3)如果戶口簿上的身份證號碼與身份證上的號碼不一致的,須提供其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須說明出現兩個不同身份證號的原因,并須明確一個有效身份證號。
(4)如配偶為外籍或者香港、澳門、臺灣人士,須提供配偶的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不驗原件,收復印件)。
13、隨遷子女證明材料
(1)所有隨遷子女均須提供戶口簿(含首頁)(驗原件,收復印件)。
(2)隨遷年齡在16—20周歲仍在中學就讀的子女須提供在校學生證明書(收原件)。
(3)異地隨遷子女的,須提供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注:根據我市發改部門文件要求及市公安部門入戶規定,本人生育且撫養權歸屬本人的子女屬以下情況之一的可在申請人才引進業務時一并申請隨遷(隨遷子女需與本人在同一戶口本上,且同為城鎮戶籍或同為農業戶籍)。
①18周歲以下子女(大中專院校在校生除外);
②年齡在20周歲以下且仍在中學就讀的子女。
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技師及以上職業等級資格且申請人與隨遷子女戶口性質一致的(同為城鎮戶籍或同為農業戶籍),可申請辦理異地隨遷。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力資源部門不予辦理子女隨遷,其子女隨遷須待其本人入戶后,向我市公安部門申請。
①隨遷子女非本人親生子(女),屬繼子(女)的。或屬本人親生子(女)但撫養權不歸屬本人的。
②隨遷子女與招調干部(工人)本人不在同一戶口本上,屬異地隨遷的。
③申請人存在超生情況并自依法處理之日起滿五年的。
14、婚姻及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1)已婚人員須提供結婚證,離異人員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不驗原件,收復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須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有效期6個月。(收原件、復印件)
15、近一年內《深圳市人才引進體檢表》
申請人須到指定的體檢醫院體檢,申請人于2013年6月15日后體檢的,人才引進業務系統自動比對體檢結果,無需提交體檢表。
申請人于2013年6月15日之前體檢的,需提交體檢表原件。體檢表須貼本人照片,并有體檢結果、醫生簽名和體檢醫院蓋章。
16、《深圳市人才引進信息校核表》(收復印件)
此表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動生成,本人及呈報單位認真校核填報信息及積分明細,并按要求簽名確認。
17、其他資格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二十五條規定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8、人事檔案
辦理調干及調工的,呈報單位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人才引進申報材料時須一并提交完整的人事檔案。
辦理招工的,呈報單位在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人才引進申報材料時無須同時報送學籍檔案。但如因學歷材料記載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與現姓名及身份證號不一致或姓名或身份證號曾有變更的,需同時報送學籍檔案;如人力資源部門在審核材料時需進一步審核學籍檔案的,呈報單位需另行提交申請人學籍檔案。
根據《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擬引進人員在申報人才引進業務時,應如實申報其調出單位和檔案情況(干部檔案或工人檔案)。如在戶籍地有人事檔案的,需在申報人才引進時一并辦理人事檔案商調手續。申請人未如實申報人事檔案情況或未按規定辦理人事檔案商調手續的,相關責任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19、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實現自動比對無須提交的申報材料
(1)系統自動比對申請人在我市的參保信息、居住證信息,申請人無需提交參保信息單及本人居住證。
(2)申請人須至鵬元征信有限公司辦理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系統數據庫的本人個人信用報告。系統自動比對申請人征信報告信息,無需提交個人信用證明(個人信用信息一年內有效)。
(3)系統自動比對深圳市血液中心的獻血信息,申請人獻血7個工作日后,系統填報人才引進信息時,系統自動讀取獻血信息,并計算獻血積分分值,無須提交任何材料。
單位人事經辦人按材料清單要求備齊材料后,持《承諾書》到我部取“單位人才引進業務”號,提交材料并領取業務受理回執,并按回執上的說明等待審批結果。
(六)領取批件
擬引進人員按業務受理回執上的網址查詢結果,如查到辦理狀態為“審批-批準”的,持受理回執到616大廳取“后臺業務”號等待領取批件(已辦同城速遞的,等候送件上門)。領取的批件有:《深圳市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員信息卡》(農業戶籍人員)。
領取批件的同時領取《委托引進市外人才報到須知》,并按該須知要求辦理后續報到及落戶事宜。
四、注意事項
1、擬引進人員不得提供虛假或偽造申報材料,對于提供虛假或偽造申報材料,市人力資源部門扣留相關材料,并根據《2013年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2、為保證檔案安全,調干人員的檔案必須由檔案所在單位通過機要轉遞至我中心檔案館,凡不是通過機要轉遞的,包括寄至單位和個人手中的檔案,人才中心概不予接收。
3、《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須在其上注明的有效期內使用。
4、需在深圳辦理“農轉非”手續的,待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并下發《深圳市“農轉非”人員信息卡》后,方可領取批件。
5、屬中共黨員的請持《黨組織關系介紹信》到611室辦理組織關系轉移的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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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處:咨詢電話: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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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盛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咨詢電話:0755-2655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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