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積分入戶就是我們之前經常說的積分入戶,人才積分入戶需要積分達到100分才可以申請。是關鍵,社保最高累計30分。在任職公司連續繳納2年工傷保險,并由公司申報入戶,可以加10分。
一、申請條件
1.身體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3.符合本市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4.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5.按照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測評達到100分
6.年齡在45周歲以下
2018年人才積分入戶分值表
二、申請材料
1.《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呈報表》表一
2.《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呈報表》表二:分值明細表
3.《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審查表》
4.學歷證書及驗證證明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專項能力證書。
6.近五年技能競賽文件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
7.授權公告日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內的國家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副本及年檢發票
8.獲得(2013年至2017年)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榮譽證書及相關表彰文件
9.投資納稅材料
(1)以個人所得稅積分,須在最近3個年度內每年均有完稅記錄(以申報日期/入庫日期為準),但最近3個年度內累計納稅達到24萬以上的除外。須提交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近三年納稅證明。
(2)其它形式的納稅積分,需提交:一是企業營業執照副本(驗原件,收復印件);二是注冊登記信息查詢單(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http//www.szscjg.gov.cn)——網上辦事—商事登記簿查詢—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打印相關信息查詢界面,包括企業注冊信息、股東信息、變更信息頁面,加蓋用人單位公章。)三是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近三年納稅證明。
10.近五年內社會服務材料
11.居住情況材料:深圳市房地產權利證書
12.本人及配偶戶口簿、身份證
13.隨遷子女證明材料
14.婚姻及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15.《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信息校核表》
16.其他資格證明材料
17.人事檔案
辦理調干及調工的,呈報單位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人才引進申報材料時須一并提交完整的人事檔案。
辦理招工的,呈報單位在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人才引進申報材料時無須同時報送學籍檔案。但如因學歷材料記載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與現姓名及身份證號不一致或姓名或身份證號曾有變更的,需同時報送學籍檔案。
特別說明:除上述材料外,人力資源部門在審核材料時需進一步審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關材料。
三、申請流程
(一)個人測評及簽訂委托代理協議
申請人登錄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hrss.sz.gov.cn/ ),進入“網上辦事”--“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注冊個人賬戶,注冊成功后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 “在職人才引進”,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進行個人測評,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即可與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認可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簽訂個人申辦委托辦理協議,委托其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二)確認身份及辦理方式
在網上成功提交前,申請人及人力資源代理機構需判斷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
(三)網上信息填報和提交
可由個人填報信息后經代理機構提交(建議選擇此方式);如個人無法完成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個人測評環節,也可由代理機構填報個人信息后提交。
個人填報信息后經代理機構提交
申請人校核個人測評信息,選擇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后,選擇委托的代理機構后保存。信息填報后,需與受托的代理機構聯系,經代理機構審核后,由代理機構在系統提交。
代理機構進入系統后點擊“業務申報”--點擊“在職人才引進”,系統將顯示本機構代理的擬引進人員個人測評信息。單位經辦人應對個人測評信息進行校核后測評并提交。
代理機構填報信息并提交
代理機構登錄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網站,進入“網上辦事”--“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進入申報界面點擊代理“個人信息業務申報”——“在職人才引進申報”——“新增人員”,輸入姓名、身份證,點擊“下一步”,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選擇申請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完成后,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系統依據所填信息測評打分,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選擇“測評并提交”。
無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如申報調干、調工須委托有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商調檔案并由該代理機構向市人力資源部門呈報申報材料。
(四)信息預審公示
1.對系統申報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員,人力資源保障局將按照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公示期間,系統顯示為“已鎖定待預審”
代理機構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進入“進度反饋”欄目,通過該申報人員條目的“辦理狀態”查看公示結果。如通過可根據系統提示打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并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公示不通過的,“辦理狀態”將顯示為“公示不通過”,點擊后可查看原因。
2.對于系統申報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人員,信息成功提交后,點擊選擇人員姓名,根據提示打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并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五)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代理機構須按照人才引進業務系統生成的材料清單,按照本指南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所有材料須用A4紙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裝訂。
辦理調干及調工:具有人事保管權的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報材料(含人事檔案)。不具有人事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須委托有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商調人事檔案,并將書面申報材料報送受委托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由該代理機構統一報送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
辦理招工:申報材料直接由受托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須提供的書面申報材料(含在受理、審核、審批過程中須補正的材料)應在規定時限(調干為公示通過后120日內,招調工為公示通過后90日內)內報送人力資源部門,逾期不予受理、審核、審批。
(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部門根據代理機構的預約時間安排,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上門審核(調干及調工審核人事檔案),對于材料真實、準確、齊全、形式符合規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報準確,分值核算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受理書面申報材料,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于分值核算后未達到100分且不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對于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辦理方式(調干、調工、招工)填寫不準確的,當場告知需要更正的內容并退回申報材料,代理機構按照要求更正相關材料后可再次報送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工作人員經審核給予受理的,則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再受理申報材料。
對于更正信息后其申報年齡超出《辦法》規定最高年齡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提供虛假或偽造申報材料的,扣留相關材料,并根據《辦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條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八)申報信息修改
1、已在系統成功提交信息未公示的,呈報單位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重新提交后,等待公示。
2、公示期間系統已鎖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公示通過但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未受理書面申報材料的,如修改關鍵信息(呈報單位、本人或配偶或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證號、所有與積分項相關的信息),或修改非關鍵信息但超出《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呈報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的,在系統重新提交后須再次納入公示。
如修改非關鍵信息,且在本人《深圳市在職人才引進呈報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呈報單位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在職人才引進”,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后,積分仍達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無須再次公示),并根據系統提示重新打印呈報表格。
3、已經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審批通過的,如需修改或撤消(終止)申報信息,可提出申請,經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審批后辦理修改或撤銷。
修改信息:信息修改范圍僅限招調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上的部分非關鍵信息,本人、配偶或隨遷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證號不能更改。如本人、配偶或隨遷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證號填錯的,只能撤消(終止)后重報。
進入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點擊“業務進度查詢”——選擇“人才引進業務進度”——選擇人員——點擊“變更申請”,輸入變更內容,保存并提交。呈報單位打印信息變更申請表,退回所有原招調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并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批同意后,系統“辦理狀態”為“審批通過”時,呈報單位重新領取招調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
撤消(終止)信息:因本人、配偶、子女的姓名或身份證信息填報錯誤需撤銷重報的,或根據法規規定確需撤銷的,由呈報單位提交申請報告并退回原招調通知及入戶人員信息卡到市人力資源保障局配置處,審批通過后,可撤銷該筆申報業務。
注:信息撤銷或修改后重新申報的,按重新申報時業務年度的人才引進和業務指南辦理。
(九)查詢進度
代理機構查詢:信息提交后,代理機構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在“綜合管理”欄目內點擊“進度反饋”——選擇“在職人才引進”——選擇人員,查詢已經提交的業務辦理進度。申請信息修改的可點擊“信息變更進度”查詢辦理進度。
本人查詢:登錄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網站——“便民服務”——“人才引進辦理狀態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也可用個人注冊賬號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系統查詢。
(十)辦理結果
對于已經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審批通過的人員(農業戶籍人員待市發改部門批準“農轉非”后),系統顯示狀態為“待打印招、調通知” 代理機構進入人才引進系統自行打印《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農轉非”入戶人員信息卡》(農業戶籍人員)。
(十一)后續事項
1.擬引進人員憑《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人員信息卡》)本人及隨遷子女的戶口本、本人婚育證明材料(已婚、已孕、已育的人員提供)等到我市擬入戶地公安分局戶籍窗口辦理《戶籍準予遷入證明》。
2.擬引進人員憑《招、調用員工通知》、《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和《戶籍準予遷入證明》(第二聯)到戶籍地公安部門及工作單位辦理工作及檔案關系轉移、戶口遷移等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
3.擬引進人員持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及《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戶告知書》)、《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人員信息卡》(農業戶籍性質人員)、《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等相關材料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申請人需在《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備注入戶時間內辦理入戶手續。
4.擬引進人員黨團組織關系的轉移應由遷出地相關組織部門出具轉移介紹信到我市相應組織部門進行轉接。
盡量選擇單位申辦的方式,這樣的話更方便快捷。還有不要輕易相信代辦機構,選擇正規渠道才是王道!
查詢相關政策和辦理指引,可以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電話咨詢也是可以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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