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的辦理流程為:
1、注冊及申請。申請人登陸“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系統”注冊個人賬戶并提交申請。系統將從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及共享平臺,提取并核查申請人戶籍、社會保險繳納等信息。
2、受理。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市、區申請人名單。
3、審核。市人力資源部門將申請人員名單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員列入公示名單;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申請未審核通過的,可在引進審核文件簽發之日起一年內再次提出申請。
4、公示。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將擬發放人員名單在部門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5、發放。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