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的人才引進有何新的變化?
答:2013年,我市人才引進政策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的實際,進行了較大的調整。總的思路是: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一主線,通過改革創新,統籌考慮人才總量與結構的關系、數量與質量的關系、當前與長遠的關系,進一步加大人才引進力度,為我市加快轉型升級,打造“質量”,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城市提供人力資源支撐和保障。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建立統一的人才引進政策和渠道。除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除外,我市將調干政策、積分入戶(招調工)政策統一整合為《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實行統一政策、統一審核標準、統一信息管理,有利于提高人才引進工作的整體性,逐步實現人才引進政策的一體化,營造尊重人才、平等公開和競爭擇優的制度環境。
二是建立統一的人才引進綜合量化評價方式。《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采取統一的綜合量化評價方式,通過建立統一的綜合量化指標體系,對市外人才進行多元評價、量化積分,擬引進人員積分達到規定分值時,可依程序申請辦理人才引進。綜合評價方式克服了條件評價方式標準單一、片面的弊端,使人才評價更加科學合理,有利于提高人才引進工作的科學性。
三是強化市場導向,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不拘一格選人才”。如取消基本條件中要求具備高中以上學歷的規定;取消原調干政策中對不同人群分別采用審批制和核準制的做法,達到條件均予以引進,沒有指標限制;在分值設計中強化納稅、、發明創造、技能競賽等反映個人實際能力的指標。
四是進一步優化申辦流程,簡化申請材料,人才引進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務實便民。
2、人才引進統一實行量化積分制,新積分指標體系是如何確定的,新的分值表與去年的分值表相比有哪些變化?
答:2013年的人才引進政策整合了原有的調干政策、積分入戶(招調工)政策,在去年積分入戶指標體系的基礎上,統一制訂了2013年人才引進綜合指標體系及分值表,實行統一的量化積分引進。新的積分指標體系以發展技能和生存技能為主線,社會貢獻等為輔助因素,確定了個人素質、納稅情況兩大主要指標和參保情況、居住情況、年齡情況、獎勵加分四個輔助要素,以及不良誠信記錄等減分指標。
新的分值表與去年政策相比,主要調整如下:
一是分值提高的指標項目
1、提高了技術技能等級的分值。如:技師職業資格分值由80分提高到90分,目的主要是進一步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升級轉型需要,加大技術技能人才引進力度。
2、提高了夫妻分居項目的分值,且不適用年齡減分規定。目的是為了與原調干政策、原調工政策對夫妻分居相關規定的銜接,更好體現人文關懷。
3、提高發明創造分值。為適應建設創新型城市的人才需求,發明專利每項由20分提高到50分,實用新型專利每項由10分提高到30分。
4、提高技能競賽分值。主要是為了加大高端技能人才引進力度。國家級一等獎由40分增至60分;國家級二等獎或省級一等獎由30分增至50分;國家級三等獎、省級二等獎或市級一等獎由25分增至40分;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區級一等獎由20分增至30分;市級三等獎、區級二等獎由15分增至20分;區級三等獎10分。
5、提高了參保情況項目的分值。參保情況由最高40分增至60分,目的是加強存量人才轉化,為長期在深工作的人才扎根深圳創造條件。
二是分值降低的指標項目
1、調整高中學歷(含中專)分值由30分降為20分。主要是為了進一步優化人口素質,重點通過綜合評價突出人才的發展技能、生存技能等實際能力水平。
2、40歲以上年齡減分分值由每增長1歲減5分調整為每增長1歲減2分。目的是加強存量人才轉化,為長期在深工作創業的人才扎根深圳創造條件。
三是計分規則調整的指標項目
1、調整納稅情況計分規則。一是規定文化技能與納稅條件可以疊加計分。主要是考慮到納稅情況與文化技能條件并無重復,分別代表了個人素質能力不同方面的評價要素,應予以同時積分。二是將納稅額計分檔次進行細化。原來的計分辦法分為三檔,調整后更能客觀反映納稅人員的實際貢獻,更具有操作性。
2、調整年齡情況計分規則。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技師以上技能等級、配偶為本市戶籍的申請人不適用年齡減分規定。主要是為了與我市戶籍遷入規定和原調干政策更好銜接。
3、調整社會服務項目和分值。社會項目屬于輔助性項目,旨在德行操守方面進行正面引導。但在實施中有為入戶而突擊捐獻的情況,為避免在實際中出現本末倒置的問題,對此作出適當調整,并增加了捐獻造血干細胞等行為的社會服務項目。
4、增加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積分項目。我市根據市場需求和企業需要,對部分未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工種進行了專項能力開發和評定,并將這類職業能力資格納入積分入戶范圍。
5、新增兩個減分指標。
一是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人員,每超生一個孩子減50分。主要是為了與我市2013年出臺實施的計生條例更好銜接。二是對經市公安部門核實的違法(非刑事犯罪)記錄,每一條減80分。主要是為了通過對政策的細化使之更有操作性。
3、今年計劃引進多少人才?今年擬引進的人才會有什么特點?
答:根據我市2013年度人口機械增長計劃安排,畢業生接收、市外調干和招調工入戶三項引進指標(不含隨遷人員)總計仍在12萬左右。同時,凡用人單位有引進需求且符合引進條件的,我們將暢通渠道予以辦理。根據人才引進政策的調整,2013年度引進人才群體呈現以下變化,一是人才更加符合市場、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由于進一步降低了學歷、技術技能等級等相應限制,使更多企業、市場所需的技術技能人才可獲得引進;二是綜合素質更加突出,由于打破了原有的人才定性評價,統一實行綜合評價和量化積分,進一步突出了人才的綜合素質,并將引進更多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
4、按照今年的人才引進政策,哪類人員需采用積分制引進方式,需符合什么基本條件?
答:根據《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規定,除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及已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外,市外調入干部和招調工人入戶本市均采用綜合評價、量化賦分的方式,當申請人積分達到規定的核準分值后,可依程序申請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根據規定,申請人才引進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 年齡在18周歲以上,48周歲以下;
2 身體健康;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和繳納社保;
3 符合《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4 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但年齡及居住證、繳納社保等條件限制對符合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高層次人才等有所放寬。另外,根據《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試行)》(深府[2005]125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投資納稅條件的人員年齡上限可按其規定相應放寬。
5、今年人才引進立戶有什么新的要求?用人單位引進人才有無指標限制?
答:今年的人才引進立戶政策未作調整,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運作的各類法人機構或具有用人自主權的其他組織均可申辦立戶登記。
此外,今年仍然實行統一的人才引進立戶和統一注冊信息,用人單位可在網上辦理人才引進立戶登記,并在網上完成全部申報審批流程,立戶后根據其單位性質賦予畢業生、調干、招調工等業務權限,再根據管理權限配置其人才引進業務權屬。
關于市區事權劃分,國家、省駐深單位和企業、市國資部門直管企業申請的人才引進業務,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辦理; 區屬國有企業申請的人才引進業務,由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其他用人單位申請的人才引進業務由其自主選擇在市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但接收留學生業務可自主選擇市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或個人身份委托,由市屬機構代理人才引進業務的,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辦理;區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代理的,由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
需要重點強調的是,我市對全市所有用人單位引進人才無指標限制,引進渠道暢通。
6、今年畢業生接收政策有什么新的變化?普通高校畢業生能否無障礙引進?
答:今年畢業生接收政策未作調整,仍執行深人社規[2012]3號文件的規定,凡符合基本條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均可以引進。
7、據了解,2013年積分指標體系有較大調整,相比去年的分值體系,有什麼主要不同之處?
答:今年的人才引進積分指標體系與去年的相比,調整了一些指標分值和個別指標的計分規則,指標項目等主要內容無太大變化,新體系的積分總值為460分,比去年相比增加了160分,主要是投資納稅可以疊加計分,發明創造、技能競賽、社保等分值上限均有提高,總體來說與去年政策基本持平,但對于在納稅、發明創造、技術技能、社保等條件比較突出的,會更為寬松。經測算,符合2012年人才引進條件和積分入戶政策引進的人員大多數可以通過新政策入戶。
8、今年的調干統一實行積分制后,會不會有按原調干政策能引進的市外干部,出現分值不夠而不能引進的問題?
答:今年的人才引進政策將調干、招調工整合為統一的積分制人才引進政策,實行統一的綜合評價、量化賦分的引進方式,并且在去年積分入戶指標體系的基礎上建立了新的積分指標體系,進一步增強了政策的可操作。按照新的積分制人才引進方式,對符合原調干政策的人員進行了幾種方案測算,測算結果顯示,符合去年人才引進條件的人員基本上都可以按新政策入戶。如:全日制本科學歷的:本科(80分)+全日制(10分)+學士學位(10分)+單位申報(10分)+其他要素(x分)=110分以上;大專(60分)+全日制(10分) +3年社保(15分)+35歲以下(5分)+單位申報(10分)+其他要素(x分)= 100分以上。
9、40周歲以上的申請人每增長1歲減2分,原來符合調干規定的但年齡偏大的人員會不會導致無法引進?
答:經測算,對調干政策統一實行積分制后,符合去年調干條件的按新政策都可以引進。新政策中年齡減分分值由每增長1歲減5分調整為每增長1歲減2分,并規定了以下幾類人員的年齡要求給予放寬和不適用減分,具體如下:一是對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年齡給予放寬;二是符合《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深府[2005]125號)中投資納稅遷戶條件的,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申請人才引進年齡上限可按其規定放寬。三是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的;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技師以上技能等級的;配偶為本市戶籍的,不適用年齡減分。因此,年齡偏大的市外干部引進基本上不會因年齡問題而導致無法引進入戶。
10、通過積分制引進的人員是否仍保留其干部、工人的身份?在辦理過程中具體如何區別?
答:《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對市外人才引進統一采用綜合評價、量化賦分的評價方式,但不改變引進人員的干部、工人身份,仍按調干、調工、招工方式區別辦理招調。
在具體辦理中,市外人才提出引進申請時,應如實申報本人調出單位和人事檔案(干部檔案或工人檔案)情況。有人事檔案的,需在申請人才引進時一并辦理人事檔案商調手續,并需經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審核確認,具有干部身份的辦理調干手續,具有工人身份的辦理調工手續。其他人員辦理招工手續。在辦理接收過程中,有檔案保管權的用人單位可自行辦理檔案商調手續,無檔案保管權的用人單位應委托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可的有檔案保管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辦理檔案商調手續。
在此,我們特別強調,由于人事檔案與個人退休、報考公職、調出市外等有密切關系,申請人務必如實申報自己的人事檔案情況,并按規定辦理檔案商調手續。
11、今年的人才引進實施辦法中,有哪幾類人才可以直接辦理人才引進手續?為什么可以直接辦理?
答:根據規定,以下各類人才可直接辦理人才引進手續:兩院院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年齡在55周歲以下的;廣東省和國家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深圳市科技創新獎的項目主要完成人,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并在任期內的高層次專業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且不超過其該類人才認定標準對應的最高年齡;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且年齡不超過48周歲的留學回國人員。
12、請問申請人如果不清楚自己是干部身份還是工人身份的,該如何判斷?
答:根據目前有關規定,干部身份的主要有以下五種情況:
1 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由人事或有關部門辦理接收手續,其所在單位為其辦理轉正定級后,獲得干部身份;
2 軍隊干部轉業到地方后也具有干部身份(自主擇業人員不能異地交流);
3 經人事部門接收的留學人員;
4 由地級以上人事部門審批辦理錄干手續(錄干手續于2001年3月取消);
5 經公考招錄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職員。
工人身份的,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1、通過各級人力資源部門(原部門)辦理招工()手續;
2、技校畢業生由勞動部門辦理分配手續,其所在單位或勞動部門為其辦理轉正定級,獲得工人身份;
3、退伍軍人安置。
此外,無人事檔案(干部檔案或工人檔案)的,辦理招工手續。主要有以下三類:
1、未曾就業或曾經短期、臨時就業但未辦理過招工手續的人員;
2、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一直沒有辦理接收手續,現在也無法辦理接收手續的人員;
3、原干部、工人身份在原工作單位離職、辭職、辭退或變換工作后沒有單位結轉工作關系,也無具備資質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代理工作關系的人員。
需要提醒的是,人力資源部門在受理人才引進申報材料時,將一并審核申請人的人事檔案,核實其干部或工人身份。如申請人在在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填報信息與人力資源部門核實情況不一致的,以人力資源部門審核為準。
13、今年的人才引進政策中,大專以上學歷的分值與去年相比未有變化,但是,高中學歷的分值從去年的30分降至20分,請問為何作如此調整?
答:今年的人才引進政策中,關于申請人文化程度的評價,變化較大的一是取消了對高中學歷以上的基本條件要求,申請人可不受學歷限制申請辦理人才引進。二是綜合評價指標中對高中分值作了調整,從去年的30分降至20分,對高中學歷的調整,主要是為了進一步優化人口素質,以及通過綜合評價,突出人才的發展技能、生存技能等實際能力水平,以適應我市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升級轉型需要。
14、今年將基本條件中“無勞動教養、違法犯罪記錄。”的表述修改為“無刑事犯罪記錄。”,同時,新設一個減分指標,對經我市公安部門核實的違法(非犯罪)記錄予以扣分。請問為何做這樣的調整?
一、取消無勞動教養記錄的要求,主要是因為公安和司法部門反映各地的勞動教養情況較難核查,且這項制度正在進行改革,存在不確定性。
二、對“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規定予以細化,更有利于政策理解和執行。對有刑事犯罪記錄人員,不予引進;對經市公安部門核實認定的違法人員,予以扣分,可起到適當的懲戒作用,引導公民遵法守法,同時有利于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15、請問已通過人才引進方式入戶深圳的人員,如何解決其配偶入戶深圳的問題?能通過什么途徑去辦理?
答:本市戶籍人員的配偶只要是符合人才引進政策規定的基本條件,無論是干部身份還是工人身份,均可通過積分制方式申請辦理引進入戶。今年的人才引進政策為了充分體現人文關懷精神,提高了夫妻分居的分值,屬于夫妻分居的,可以另加40分,且不適用年齡減分規定。
除此之外,如果不涉及工作關系轉接等問題,僅是希望入戶深圳的,可根據我市非戶籍人員投靠政策,在公安部門申請投靠入戶。詳細的政策、辦理流程和要求可向市公安部門咨詢。
16、今年在簡化申報材料和手續上有哪些新舉措?
答: 近年來,我們對申請辦理人才引進的業務已陸續出臺了不少縮短審批時限、簡化審批手續等各項便民措施,不斷提高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今年,我們在去年便民措施的基礎上,加大了工作力度,有針對性采取了措施,進一步簡化申報材料,優化申報流程,主要如下:
一是通過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自動比對相關信息,取消單位委托代理協議書、個人投資納稅積分人員就業登記證明等申報材料;簡化對戶口本、技能類職業資格證書、房地產權利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審核要求,申請人只提供復印件。
二是簡化大專以上學歷證書的認證方式,申請人可通過網上在線驗證的方式自行驗證并打印相關驗證材料;簡化計生證明材料和計生證明辦理程序;簡化個人誠信情況核查程序,申請人可在網上辦理誠信核查手續;簡化信息修改程序,在預審公示后修改非關鍵信息且修改后仍達到引進分值的,不須重新申報;簡化“農轉非”指標卡打印程序,“農轉非”指標卡在人力資源部門的業務窗口可與入戶指標卡、調令等一并打印。人均辦理周期(含材料準備)預計可縮短20個工作日左右。
三是加大人才引進業務屬地化辦理力度。各區均要為本轄區用人單位和員工做好人才引進服務(包括單位申辦和個人申辦)。同時,為方便畢業生就近報到,2013年區屬單位接收的畢業生可到其所屬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報到手續,并領取介紹信和指標卡。
四是進一步做好人才引進業務的上門服務或預約服務,提高人才服務水平,營造務實便民的人才服務環境。人才引進業務實現全年不間斷滾動辦理。
17、申請人在外地取得的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可以用這個證書申報取得積分嗎?
答:根據規定,在深圳市以外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均須通過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組織的相應職業技能鑒定等級的綜合水平測試,成績合格后方可申報。只要不是在深圳考試取得的證書,都須通過綜合水平測試,方可積分。綜合水平測試報名可到八卦二路612棟勞動就業大廈一樓技能鑒定考試報名點報名。
18、請問子女隨遷應符合什么條件?
答:根據市發改委和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申請人在辦理人才引進遷戶手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子女可隨遷:本人生育(不包括存在超生情況并自依法處理之日起滿五年的)的18周歲以下子女(大中專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齡在20周歲以下且仍在中學就讀的子女。隨遷子女與本人戶籍性質需一致(如同為城鎮戶籍或同為農業戶籍),且在同一戶口簿上,但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可辦理異地子女隨遷。
19、根據人才引進政策,仍有一些人因學歷或年齡等問題,而分值不夠無法入戶,請問此類人員如何解決入戶問題?
答:今年的人才引進政策統一采用綜合量化評價方式,評價指標包括學歷、技術、技能、發明創造、投資納稅、社保、居住、社會服務等,更全面體現人才的綜合素質,充分反映人才的實際能力、工作實績和社會貢獻。從整體上而言,該政策與其他一線城市和一些大中城市相比較為寬松,申請人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如果具備一定的學歷、技術技能水平,或者在投資納稅、發明創造、技能競賽等其它方面有突出能力,或者是社保繳納時間較長的,基本上可達到引進入戶條件。
另外,我市為了進一步擴大戶籍人口比重,正在研究戶籍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將針對不同人群特點科學設立相應的入戶標準和條件,探索建立差異化入戶機制,相關政策出臺后,有利于拓寬非戶籍人口入戶渠道。
20、辦理了人才引進手續時,不知戶口落在哪里,該如何填報入戶地派出所的信息?
答:申請人應當根據深圳公安部門的入戶選擇規定,預先選擇入戶地,并將選擇好的入戶地派出所填入測試申報系統。深圳公安部門入戶規定的入戶地選擇順序:
A配偶家庭戶;B本人或親友的房產立戶,掛靠親友家庭戶;C本人單位集體戶、配偶單位集體戶;D代理機構集體戶。如果不能確定是否可按所選地入戶,可與擬掛靠戶主或持本人房產證明到擬入戶地派出所咨詢,以確定將來是否可以遷入。如果自己沒有配偶家庭戶,沒有房產,沒有親友掛靠,沒有單位集體戶,可選擇所委托的代理機構掛靠。
21、根據《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規定,申請人才引進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的基本條件。請問身體健康的標準是什么?
答:今年人才引進的體檢標準由市衛人委和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共同制定,詳見《深圳市擬引進人員體檢標準(試行)》(深衛人發【2013】號)。該標準的制定原則是:擬引進人員應身體健康,具備基本工作能力,能夠勝任一般工作崗位要求。《深圳市擬引進人員體檢標準(試行)》對所有人群均一視同仁,公平對待。只要按規定參加體檢,體檢結論為合格,均視為符合“身體健康”的基本條件,可按規定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22、目前,我市共有多少家有資質的人才引進代理機構?
答:2013年,我市確定的具有人才引進業務代理資質的代理機構共有18家,具體的機構名單、聯系電話、地址等詳細信息可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查詢,或者打電話12333、82108904進行咨詢。
23、請介紹一下人才引進代理機構收費的有關情況?
答:為進一步加強人才引進代理服務收費管理,保護用人單位和引進人才的合法權益,優化人才引進環境,我局要求各代理機構服務收費時,應嚴格遵照《關于進一步規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收費問題的通知》(粵價〔2004〕 194號)、《關于統一職業介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2〕69號)、《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深圳市流動人員保存人事關系、檔案收費標準問題批復》(粵價〔2012〕69號)等相關規定。
同時,要求各代理機構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布人才引進代理的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政策依據、舉報電話、服務流程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并在實施收費前向委托人說明其收費依據、項目、標準等,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此外,各代理機構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嚴格規范收費行為,不得違反自愿原則以捆綁、分拆或強制服務方式收費,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不得重復收費,并自覺接受價格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如在人才引進申辦過程中有收費方面的投訴,可打市場監管局舉報電話“12358”或市人力資源部門舉報電話“12333”。市人力資源部門將加大行業監管力度,及時反映并積極配合價格監管部門查處違規收費行為。
24、除有資質的人才引進代理機構外,社會上仍有一些自稱能夠包辦人才引進入戶、并收取費用的機構,請問這些機構是否合法?
答:目前,市場上的確存在一些不具備代理資質的非法機構發布廣告代理人才引進入戶,這類機構主要利用信息不對稱等原因,進行欺騙性宣傳,誘導市外戶籍人員支付高價款以委托其辦理遷戶手續,且存在“空掛”申報、虛假材料申報等違規違法行為,損害了群眾的利益,造成了惡劣影響。
針對這些問題,一方面我們簡化用人單位申報流程,擴大以個人身份申辦范圍,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引導辦事群眾通過正常渠道辦理引進手續。另一方面,在人才引進政策中特別規定,用人單位為非本單位人員辦理人才引進手續的;不具備代理資質的機構以代理方式辦理人才引進業務的;以及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偽造、變造或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的;記入本市人才引進征信系統;用人單位或服務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經辦人 5 年內均不得辦理人才引進業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我們將加大工作力度,嚴厲查處此類非法代理機構的違規行為。此外特別提醒辦事群眾,對非法代理機構的廣告切不可上當受騙,一定要通過正規的渠道辦理入戶手續。
25、有些人對人才引進業務辦理流程不太清楚,能否做一個簡單介紹?
答:有引進需求并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由用人單位申辦,也可以委托代理機構進行個人申辦。
人才引進工作實行信息化管理,在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官方網站(www.szhrss.gov.cn)“辦事大廳”欄目“網上申報系統”中鏈接人才引進(畢業生、人才引進、積分入戶)業務申報系統, 用人單位立戶登記后,可申報本單位人才引進信息;個人也可在注冊后,填入個人信息以測評是否符合深圳人才引進的條件,并提交用人單位或代理機構申辦。已申報人才引進信息的單位應及時按規定向審批機關提交書面材料。書面申報材料的內容及要求詳見辦事指南。我們的辦理時間也比較快,一般10-15個工作日即可辦結。
26、申請人如需進一步了解人才引進政策及業務辦理等相關信息,應該到哪里查詢?
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在其官方網站(www.szhrss.gov.cn)“人才引進”欄目發布本年度各項人才引進政策及詳細的業務指南,供社會公眾查閱;同時,該局也將編發人才引進業務辦事指南資料向社會發放。此外,申請人亦可直接到市、區行政服務大廳辦事窗口咨詢,或撥打電話12333、82108904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