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 | 經濟特區居住證辦理 |
依據 | |
數量及方式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
條 件 | 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持證人在申請簽注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記錄的居住時間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 |
申請材料 | 一、到居住證受理點申辦居住證的,申領人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 |
申請表格 | 本事項無辦事表格。 |
申請受理機關 | 全市各街道辦事處、派出所設置的居住證受理點。 |
決定機關 | 公安部門。 |
聯系電話 | 85128003(臨時) |
程 序 | 一、個人申辦居住證流程 (一)通過網絡申辦居住證的,申領人應當使用居住證賬號登陸網上辦證系統,按照系統要求填報個人信息,向居住地居住證受理點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完備并提交成功的,系統出具受理回執。領取證件時,申領人應當憑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其申請時選定的居住證受理點領取。居住證受理點應當核驗申領人身份,打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核對或者補充相關信息并簽名確認后發放證件。 二、個人申辦居住證簽注流程 (一)持證人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簽注的,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受理點經初步核對,符合條件的,受理申請并出具受理回執;不符合條件的,即時告知理由。 三、用人單位、學校代辦居住證及簽注 用人單位、學校代辦居住證及簽注的,應當到所在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居住證代辦賬號。 四、居住證補辦、換領、再次申領流程 居住證需要補領、換領的,申領人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居住證受理點辦理,也可以使用居住證賬號通過網絡辦理。 |
時 限 | 申領居住證的15個工作日;補領、換領、再次申領居住證的10個工作日。 |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 |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逾期不簽注或者簽注有效期屆滿的,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連續滿二年的,公安機關應當注銷居住證。 |
法律效力 | 規定居住證是非深戶籍人員在特區享受相應權益、參與社會事務管理的法定憑證。 |
收 費 | 初次申領居住證的,免收工本費;補領、換領、再次申領居住證的,工本費20元。 |
年審或年檢 | 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 |
網上預約 | 無 |
網上受理 | |
狀態查詢 |
辦理流程
窗口辦理流程
1、向受理點提交申請資料及申請表
2、受理點對資料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后在承諾期限內辦結業務
網上辦事流程
1、登陸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服務平臺,注冊賬號,按要求進行申報
辦理時限
承諾期限: 15個工作日
法定期限: 申領居住證的15個工作日;補領、換領、再次申領居住證的10個工作日。
所需材料
(1) 申請人應當交驗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并提交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 [原件(驗)]
收費標準
初次申領居住證的,免收工本費;補領、換領、再次申領居住證的,工本費20元。
備注
一、《深圳市居住證》可能會被轉換為《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深圳市居住證分為《深圳市居住證》(有效期最長十年)和《深圳市臨時居住證》(有效期六個月)兩種類型。
根據《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深圳市居住證》持證人不再符合“在深圳市從業(包括、投資興辦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擁有所居住證房屋產權”、“人才、海外人才”、“、文化藝術創作”等申辦條件的,所持居住證將自動轉為《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二、《深圳市臨時居住證》到期未延期將會終止使用功能
《深圳市臨時居住證》有效期六個月(有效期起始日期:新辦的自簽發之日計算,由《深圳市居住證》或終止使用功能居住證轉換的,起始日期為轉換之日)。
《深圳市臨時居住證》到期未延期的,使用功能自動終止。
三、居住證終止使用功能會導致有效期連續性中斷
以在深就業為條件通過用人單位集中辦理的《深圳市居住證》,用人單位須為持證人在深辦理就業登記并購買工傷保險。一旦就業登記期滿或工傷保險停繳滿2個月,視為在深就業終止,所持《深圳市居住證》將自動轉換為《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深圳市臨時居住證》到期未延期導致終止使用功能的,有效期連續性將會中斷,可能影響在深參加中考、高考。
四、注意查詢居住證信息并按時延期居住證
因深圳市居住證的轉換和終止功能均為系統后臺自動進行,為保障自身權益,請廣大持證人在日常注意查詢、確認所持居住證的證件類型、首次辦證日期及有效期截止時間等相關信息,并在有效期截止日期前及時延期。
居住證相關信息可到現居住地派出所居住證受理點或登陸“深圳市居住證綜合信息網”(網址“http://203.91.45.154”)查詢。居住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持證人應當在有效期滿前十五日內到現居住地派出所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延期。延期成功后有效期順延。
五、首次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需到開通網上認證的照相館拍攝數碼照相并取得照相回執。
六、申請轉換為以就業為條件申辦的《深圳市居住證》的,由用工單位繳納工傷保險并辦理就業登記后在網上申報,網上辦結。以此條件申辦的《深圳市居住證》一旦就業登記或工傷保險停辦或停繳滿2個月,第三個月將被轉換為《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七、初次申領及申請轉換為就業條件《深圳市居住證》以外的居住證業務均須到現居住地派出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