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的工資基數(shù)
我們都知道,沒有安排者休年休假,用人單位是需折算工資給勞動者的。那么,未休年休假工資怎么折算呢?
依據(jù)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shù)(21.75天)進行折算。
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注意,年休假工資計算中的前12個月平均工資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金計算中的平均工資不同之處在于這里需剔除加班費,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金是包含加班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