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發申請流程:
(一)注冊及申請。申請人登陸“新引進人才租房系統”注冊個人賬戶并提交申請。補貼系統將從各人才引進系統及系統提取個人信息并校驗。
(二)受理。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每季度的首個工作日匯總上一季度申請名單。
(三)審核。市人力資源部門將申請人員名單送市公安、市住建部門核查戶籍、享受住房保障情況等信息。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審核首發申請,符合條件者列入公示名單;申請未通過審核且仍在引進一年內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請。
(四)公示。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將擬發放人員名單在部門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五)發放。公示通過后,租房補貼撥付至申請人的銀行賬戶。
續發申請流程:
(一)審核。首筆租房補貼發放半年后,系統自動提交續發申請,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按季度匯總名單,送市公安部門及市住建部門核查信息。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審核續發申請,符合發放條件者列入公示名單;不符合條件的,申請終止,申請人不得再次申請租房補貼。
(二)公示。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將擬發放人員名單在部門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三)發放。公示通過后,租房補貼撥付至申請人金融社保卡的銀行賬戶。因個人信息不準確導致撥付不成功的,將納入下一個發放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