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進人才租房標準
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符合條件的,分2次發放,每次發放補貼標準的50%。
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補貼須符合以下條件:
補貼發放條件
(一)受理范圍:2015年1月1日后經市人力資源部門接收的應屆畢業生、新招調的在職人才、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2015年1月1日前已經辦理人才引進手續并在2015年1月1日后再次申辦引進的人員及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申請租房補貼。
(二)學歷條件:本科以上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學歷為準。
(三)年齡條件:應屆畢業生和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引進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四)發放條件:具有本市戶籍、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未正在租住或獲準租住市區兩級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過政府發放的人才租房補貼。續發時除需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在引進我市后累計在深繳納三個月的社會保險。
(五)新引進人才在領取租房補貼期間不得租住公租房。租房補貼期間為首次發放租房補貼之日起1年內。
關于2015年度新引進人才申領租房補貼的溫馨提示
根據《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號))的規定,新引進人才應當在引進審批文件簽發之日起1年內提出租房補貼申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在此特別提醒,請2015年度引進的、尚未申請租房補貼的人才盡快提起租房補貼申請,超過規定時限未申請者將失去申請資格。
申報系統鏈接:https://sz12333.gov.cn/szhr_pubtalent/talent_login.jsp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
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