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戶的方法目前主要有四種
1、人才引進:畢業生接收、在職人員人才引進
2、隨遷:“隨軍”配偶子女隨遷入戶;父母隨子女入戶;子女隨父母入戶;夫妻配偶入戶;新生兒入戶;
3、積分入戶
4、國外引進留學生
人才引進入戶條件
1、畢業生接收申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1)尚未畢業、尚未派遣的應屆畢業生
(2)畢業兩年內且已辦理了暫緩手續
(3)可改派到深圳的畢業生(廣東院校畢業生,畢業滿一年后不能辦理改派手續)
戶口落在哪里:(1)落在公司;(2)落在人才市場;(3)親戚家。
前兩個都是集體戶口。以后如果在這家公司辭職了,戶口可以遷到新公司的集體戶上,也可以遷到人才市場。
2、招調工(干)入戶申報條件:經我市(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招調工(干)人員及隨同批準遷入的隨遷人員,提交入戶材料真實有效,在《入戶人員信息卡》有效期內申請入戶核準。
3、博士后流動申報條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接收的博士后人員及隨同批準遷入的隨遷人員,在《入戶人員信息卡》有效期內,提交入戶材料真實有效申請入戶核準。
4、國外引進留學生申報條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涉外就業管理辦公室接收的歸國留學生及隨同批準遷入的隨遷人員,在《入戶人員信息卡》有效期內,提交入戶材料真實有效申請入戶核準。
隨遷入戶條件
1、夫妻投靠申報條件:
(一)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常住戶口及夫妻結婚登記時間均滿三年,被投靠人屬“雙高”(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國內博士、國外碩士以上高學歷)人才的不受分居時間限制;
(二)申請人不屬于在職干部、職工;
(三)經擬入戶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符合本市遷戶計劃生育規定(申請人需先行攜帶相關資料到擬入戶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審核同意后相關計生信息通過深圳市政務資源交換平臺流轉到我局,不需提供紙質材料);
(四)申請人有法定撫養責任的未成年子女須一并申請;
(五)可隨同申請人一并申請的成年子女:a、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高中以下階段在校就讀成年子女;b、一級或二級病殘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無配偶成年子女;c、本省生源(戶口仍隨本省戶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讀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齡及在讀院校所在地限制);
(六)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2、老人投靠子女申報條件:
一、申請人身邊無子女(如申請人有多子女,根據其子女戶籍地的情況,按“就近不就遠、就小不就大”的戶口遷移原則處理);
二、申請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夫妻雙方須一并提出申請(離異或喪偶除外);
三、被投靠人屬本市家庭戶成員;
四、申請人(隨遷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申報條件:
(一)申請人須為擬將戶口遷入本市的市外戶籍一方;
(二)申請人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戶口居民;
(三)申請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撫養責任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如申請人父母戶口均在本市,未成年兄弟姐妹須一并申請:1.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高中以下教育階段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2.本省生源且戶口遷往學校的未婚未育應屆高校畢業生,畢業后未正式落實接收單位,父母戶口均已遷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四)經擬入戶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符合本市遷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申請人需先行攜帶相關資料到擬入戶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審核同意后相關計生信息通過深圳市政務資源交換平臺流轉到我局,不需提供紙質材料);
(五)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4、新生兒入戶申請條件:以下尚未取得戶籍身份,姓氏姓名符合國家法規規定,申報時父母雙方或出生時父母至少一方是本市戶籍居民的嬰兒,可隨本市父(母)申報出生登記。
1、本市出生不滿6周歲或市外出生不滿1周歲,《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信息真實齊全;
2、本市出生已滿6周歲,《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信息真實齊全;
3、.國(境)外出生,已持有《辦理戶口通知》的嬰兒;
4、境內出生,《出生醫學證明》僅登記母親或父親一方信息(不論出生地市和嬰兒年齡)。
5、高校學生嬰兒在非高校集體戶的父(母)一方戶籍地申報;父母雙方均為高校學生集體戶口的,在嬰兒(外)祖父母戶籍地申報。
積分入戶條件申報條件:
1、人才引進積分分值達到100分;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48周歲以下;
3、身體健康;
4、符合《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5、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和繳納;6、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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