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省內轉出辦事指南
事項內容:市參保人員申請省內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我市
辦理依據:印發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數量及方式: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辦理條件:
1、曾在深圳參加養老保險,在轉出前在深圳有參保繳費到帳記錄的參保人;
2、到省內其它地方并參加當地的基本養老保險或轉回到省內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
申請材料:
一、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深圳戶籍參保人
1、《深圳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結算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3、申請人員離職證明(如企業已經在申請表上蓋公章則不需提供);
4、個人檔案;
5、若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委托證明、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
1、本人身份證原件
辦理程序:
一、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深圳戶籍參保人
1、到征收窗口領取并填寫《深圳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結算申請表》
2、附上申請材料
3、到社保機構征收窗口辦理,取得繳費憑證
4、持繳費憑證至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二、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
1、到社保經辦機構自助打印繳費憑證
2、持繳費憑證至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辦理表格:
辦理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申請受理機關:市區社保局各辦事窗口。
決定機關: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辦理時限:即辦
救濟權利:申請人對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行政服務(非行政行為)不滿的,可以向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信訪部門投訴;對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作出的該行政行為不服,行政相對人有權:
1.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2.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證件名稱:本審批事項無證件,無有效期要求,根據國家法規進行調整
效力:經社保征收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