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辦理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一般情況;另外一種是作為深圳引進人才辦理居住證的。
一般流程: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辦理
深圳居住證辦理條件:
非深戶籍人員申領居住證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定職業。
(以上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居住證實行簽注制度,每年簽注一次。持證人申辦居住證簽注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持證人在申請簽注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記錄的居住時間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居所;
二、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持證人在申請簽注之日前一年內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八個月的,視為繼續有合法穩定職業。
深圳居住證辦理申請材料
一、到居住證受理點申辦居住證的,申領人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
二、通過網絡申辦居住證的申領人領取證件時,應當憑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其申請時選定的居住證受理點領取。
三、持證人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簽注的,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
四、用人單位、學校代辦居住證及簽注的,應當到所在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居住證代辦賬號。申請居住證代辦賬號,應當提交用人單位、學校的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和承辦人員的身份證明材料。
深圳居住證辦理程序
一、個人申辦居住證流程
1.通過網絡申辦居住證的,申領人應當使用居住證賬號登陸網上辦證系統,按照系統要求填報個人信息,向居住地居住證受理點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完備并提交成功的,系統出具受理回執。領取證件時,申領人應當憑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其申請時選定的居住證受理點領取。居住證受理點應當核驗申領人身份,打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核對或者補充相關信息并簽名確認后發放證件。
2.到居住證受理點申辦居住證的,申領人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受理點應當對申領人是否符合辦證條件進行初步核對。符合辦證條件的,打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核對、補充相關信息并簽名確認后,出具受理回執。申領人可以憑受理回執到申辦受理點領取證件,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領取證件,郵寄費用由申領人承擔。
二、個人申辦居住證簽注流程
1.持證人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簽注的,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受理點經初步核對,符合條件的,受理申請并出具受理回執;不符合條件的,即時告知理由。
2.持證人通過網絡申請簽注的,應當通過居住證賬號登陸網上辦證系統,填報有關信息,申請材料完備并提交成功的,系統出具受理回執。
各相關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即時簽注;不符合條件的,受理點應當即時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用人單位、學校代辦居住證及簽注
用人單位、學校代辦居住證及簽注的,應當到所在地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居住證代辦賬號。
申請居住證代辦賬號,應當提交用人單位、學校的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和承辦人員的身份證明材料。材料齊全的,受理點應當及時開通居住證代辦賬號;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補齊的材料。
1.用人單位、學校代辦居住證的,應當使用代辦賬號登陸網上辦證系統,通過身份證讀卡器讀取申領人身份信息,并提交系統初核。經系統初核符合辦證條件的,由用人單位、學校組織申領人核對、補充本人身份信息及照片等,打印申請表經申領人簽名確認后提交系統,系統受理成功后出具代辦受理回執。
用人單位、學校憑代辦受理回執和經申領人簽名確認的居住證申請表,到受理點領取代辦的居住證。
2.用人單位和學校代辦簽注的,應當使用居住證代辦賬號登陸網上辦證系統,按系統要求填報持證人有關信息,申請材料完備并提交成功的,系統出具代辦受理回執。
四、居住證補辦、換領、再次申領流程
居住證需要補領、換領的,申領人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居住證受理點辦理,也可以使用居住證賬號通過網絡辦理。
居住證被注銷后需要再次申領的,申領人應當按照居住證申領流程辦理。
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申領人繳納居住證工本費,并在申領人繳納工本費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
補領、換領、再次申領居住證的,申領人可以憑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居住證受理點領取,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領取。郵寄費用由申領人承擔。
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2年內,持證人需要補領、換領居住證的,應當先辦理簽注。
深圳居住證時限和收費
申領居住證的15個工作日;補領、換領、再次申領居住證的10個工作日。
《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逾期不簽注或者簽注有效期屆滿的,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連續滿二年的,公安機關應當注銷居住證。
初次申領居住證的,免收工本費;補領、換領、再次申領居住證的,工本費20元。
二、引進人才辦理居住證流程
2016年11月1日起,深圳市可以直接辦理居住證的“引進人才”范圍將大幅放寬,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和高級工以上等級即可直接辦理及簽注居住證。
引進人才到底包括哪類人:
一、高層次專業人才我市高層次人才資質過期后,仍可以此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二、海外高層次人才;
三、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留學回國人員;
四、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五、具有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共包括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高級技師四類。
特別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級或在我市進行過技能測試,但持有是外市或國家頒布的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目前還不能以“引進人才”為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
以上除第四點外的引進人才只要先經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相應人才資格認定并有在深的居住登記記錄,就可以“引進人才”為條件申辦或簽注居住證了。比如說你已經有了深圳人社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明》或者《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等證明,就代表我市人社部門已經認可你辦理居住證的引進人才資格了,不需要再去人社局做專門的人才認定。
第四點所述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人員想辦理居住證,還需要提前在人社局的網上系統認證一下:
請注意: 系統狀態為“受理同意”狀態時,才能以引進人才條件辦理或簽注居住證哦!
可以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www.szhrss.gov.cn/),在“辦事服務”--“個人業務”--“個人辦事”欄中查看最新“申辦居住證人員核實學歷”事項的官方操作指南。
申辦居住證人員核實學歷辦理流程
1、申請人先根據要求取得所需的學歷證書驗證證明。
2、申請人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官方網站(www.szhrss.gov.cn),進入“辦事服務”--“網上申報”--“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注冊統一用戶,注冊成功后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如申請人在本系統已有個人用戶的,可以直接使用該個人用戶登錄個人申報系統。
3、個人登入系統后,點擊“申辦居住證人員核實學歷”,然后,按系統流程要求閱讀承諾提醒、填報信息、上傳身份證、畢業證書、學歷驗證證明等材料掃描件或照片(圖片格式要求JPG,大小不超過300K),核對無誤后提交。
4、所提交有效信息,人力資源部門5個工作日內核實,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即可到公安部門申領居住證。
申辦居住證人員核實學歷辦理材料
以下提及的相關材料為JPG圖片格式,大小不超過300K,在系統上傳。
(一)申請人身份證。(注:正、反面)
(二)申請人畢業證書。
(三)申請人以下任意一種學歷驗證證明。
1、《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登陸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學歷查詢網站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在線驗證,并打印,請確保提交紙質材料時該備案表還在網上核查有效期內)。
2、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學歷為中外合作辦學學歷的,提供中國教育部出具的《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如申請人學歷證書所記載的信息與本人目前身份證信息不一致(如出生年月、姓名),或學歷驗證證明在相關網站上無法直接核實,需按人力資源部門要求提供學籍檔案、相關單位證明等材料。
辦理時限:如學歷證書信息與本人目前身份證信息一致,且在相關網站上可直接核實驗證證明的申請,辦理時限為5個工作日。其余情形,根據核實工作實際需要確定。
特別提示:已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人員,申領居住證時不需辦理學歷核實: (一)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且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 (二)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人才資格認定的高層次專業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 (三)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留學回國人員。 (四)具有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附錄:
1.深圳居住證辦理官網——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服務平臺 https://www.szjzz.gov.cn/index
2、居住辦理進度查詢 https://www.szjzz.gov.cn/index/queryProgress
3、居住證狀態查詢 https://www.szjzz.gov.cn/index/getOldByNameAndID
4、房屋編碼查詢 https://www.szjzz.gov.cn/index/queryHouseCode
5、辦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