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2017年度單位申辦在職人才引進業務指南
辦理依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2017年)》的通知
數量及方式:
按照1一5項申辦條件申請辦理人才引進的,無數量限制;按照第6項申辦條件申請辦理人才引進的,由人力資源部門在市發展改革部門下達的專項計劃指標范圍內審批辦理。
條件:
人才引進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身體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符合下款申辦條件第1項條件的除外);
3.符合本市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4.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二)申辦條件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1.經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且符合該類人才認定標準對應年齡條件的人員。
2.具有普通高等本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需同時具有中專以上學歷。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不含經全國統考取得),須經過本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審核。
4.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具有高級技能職業資格,且在深圳市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需同時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進緊缺職業目錄。
非在本市參加考試的技能職業資格證書(含全國、全省統考類),須通過本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相應等級綜合水平測試。
5.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人員,或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深圳市技術能手”稱號人員,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
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分值表測評達到100分,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
按照前款第1至5項條件申請辦理人才引進的,由人力資源部門核準辦理;按照第6項條件申請辦理人才引進的,由人力資源部門在市發展改革部門下達的專項計劃指標范圍內審批辦理。
(三)市政府對高層次專業人才及其配偶、獲得特殊獎項或表彰人員、投資納稅人員、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駐深單位人員、隨軍家屬等引進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申請受理機關:
一、深圳人才園服務大廳業務受理窗口27~34號(咨詢及投訴電話:12333、88123460。)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
二、區人力資源部門。
決定機關:市、區人力資源部門
聯系電話:88123460
時 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救濟權利:申請人在辦理過程中具有:陳述權、申訴權、申請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的權利。
證件名稱:調入人員須在當年度內辦理入戶手續。《深圳市入戶人員信息卡》在信息卡上規定時限內有效。
效力: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在當年內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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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非廣東省評定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申辦人才引進材料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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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關于印發《深圳市擬引進市外人員體檢標準(試行)》(深衛人發〔2013〕55 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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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關于新引進人才享受租房或新引進人才享受租房和生活補貼的溫馨提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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