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居住證學歷認定系統業務規則
1) 一個人員,同等學歷,只能存在一條認定通過的紀錄,不能重復申報;如果學歷提升了,可以對提升后的學歷,再次申報驗證信息;
2) 個人申報的學歷認證信息,如果窗口未受理的,可以撤回修改,一旦受理,不能再修改;
3) 對提供虛假材料受理不通過的,不能再次申報學歷認證信息;
4) 個人提交學歷認證信息,需要發送手機驗證碼,驗證通過,才能提交,手機號需本人持有的可聯系手機;
辦理依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辦理規定的通知》第十六條
數量及方式: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者即可。
辦理條件: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非深戶籍人員。
申請材料:
以下提及的相關材料為JPG圖片格式,大小不超過300K,在系統上傳。
(一)申請人身份證。(注:正、反面)
(二)申請人畢業證書。
(三)申請人以下任意一種學歷驗證證明。
1、《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登陸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學歷查詢網站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在線驗證,并打印,請確保提交紙質材料時該備案表還在網上核查有效期內)。
2、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學歷為中外合作辦學學歷的,提供中國教育部出具的《中外合作辦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如申請人學歷證書所記載的信息與本人目前身份證信息不一致(如出生年月、姓名),或學歷驗證證明在相關網站上無法直接核實,需按人力資源部門要求提供學籍檔案、相關單位證明等材料。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先根據要求取得所需的學歷證書驗證證明。
2、申請人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官方網站(www.szhrss.gov.cn),進入“辦事服務”--“網上申報”--“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注冊統一用戶,注冊成功后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如申請人在本系統已有個人用戶的,可以直接使用該個人用戶登錄個人申報系統。
3、個人登入系統后,點擊“申辦居住證人員核實學歷”,然后,按系統流程要求閱讀承諾提醒、填報信息、上傳身份證、畢業證書、學歷驗證證明等材料掃描件或照片(圖片格式要求JPG,大小不超過300K),核對無誤后提交。
4、所提交有效信息,人力資源部門5個工作日內核實,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即可到公安部門申領居住證。
申請受理機關: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圳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服務大廳27-34號窗口);
辦理時間: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咨詢及投訴電話:12333、88123460;
決定機關: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理時限:如學歷證書信息與本人目前身份證信息一致,且在相關網站上可直接核實驗證證明的申請,辦理時限為5個工作日。其余情形,根據核實工作實際需要確定。
救濟權利:申請人在辦理過程中具有:陳述權、申訴權、申請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的權利。
證件名稱:本事項無證件,無有效期要求,根據國家法規進行調整。
效力:已在我市辦理居住登記的“具有全日制大專學歷以上人員”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實學歷后,可直接申領居住證。
特別提示:已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人員,申領居住證時不需辦理學歷核實:
(一)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十二個月,且在特區參加社會保險連續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
(二)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人才資格認定的高層次專業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
(三)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的留學回國人員。
(四)具有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