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發布《2017年度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申報指南》的通知
深人社發〔2017〕54號
各有關單位:
《2017年度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申報指南》已經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聯席委員會審定通過,現予發布。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25日
2017年度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申報指南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實施辦法的通知》(深府〔2016〕81號),為做好2017年度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以下簡稱創新人才獎)申報工作,現制定申報指南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17年4月26日至6月30日。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申報人在本市登記注冊的企業和相關機構連續工作的時間達到12個月以上,申報時仍在深圳工作。
其中,獲得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資金資助的團隊帶頭人、核心成員和項目負責人在本市連續工作的時間達到9個月以上。
2.金融機構、創業投資企業中符合條件的申報人2016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額應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其他申報人2016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額應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
3.申報人未被認定為2016年度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
4.申報人及申報單位在我市依法納稅。
(二)2017年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屬于以下情形之一。
1.我市鼓勵發展的戰略新興產業單位和未來產業單位,主要包括:
(1)近三年內獲得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或未來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項目建設單位。
(2)深圳市文化創意產業百強企業。
(3)經國家或我市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2.經認定的深圳市總部企業。
3.我市鼓勵發展的現代服務業企業,主要包括:
(1)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總部和一級分支機構,以及經市政府批準可參照金融機構總部或一級分支機構待遇享受相關的機構。
(2)深圳市重點物流企業。
(3)上年度納稅前20強的創業投資企業和管理規模前5強的創業投資母基金。
(4)深圳律師事務所上年度營業收入前20強。
(5)上年度全國營業收入前100名會計事務所中的在深單位或駐深機構。
(6)上年度全國綜合評價前100名評估機構中的在深單位。
4.其他我市鼓勵發展的產業,主要包括:
深圳市工業百強企業。
5.我市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需為獨立法人單位)。
(三)申報時在上述單位擔任以下職務之一。
1.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監事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等,以及金融機構副職以上的高管。
獨資或合伙制企業的主要負責人。
2.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內設一級部門主要負責人。
3.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擔任一級學科帶頭人或市級以上在研重大縱向課題負責人。(“重大課題”指自然科學領域獲國家、省或市科技部門科技計劃立項資助500萬以上的課題,社會科學領域獲國家、省或市社會科學研究部門立項資助20萬元以上的課題;“縱向”指獲各級業務主管部門立項;“在研”指申報時課題正在政策執行期,但不包括因項目未按期完成或失敗而導致未結題的情況,以及因各種原因導致的延期情況。)
獲得自主申報名額的單位,可在自主申報名額內申報在企業發展和技術創新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其他人員,不受上述職務要求的限制(自主申報預分配名額根據申報單位相關信息由申報系統自動生成,企業根據系統提示填報,最終可申報名額將根據總體申報情況按獎勵分配方案進行確定)。
(四)2017年證書仍有效的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以及獲得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資金資助的團隊帶頭人、核心成員和項目負責人,可不受工作單位及職務限制。
三、申報材料
(一)單位須提交的材料清單。
1.《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申報單位基本情況表》和《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申報人員任職情況匯總表》各一份(以上表格由申報網站生成,申報表中所填內容須與提交的書面材料信息一致,打印后由單位經辦人、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和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本市稅務部門出具的2016年度單位國稅納稅證明和地稅納稅證明。
3.法人證書(申報單位為事業單位的提供,企業法人單位可不提供相關證照)。
4.經認定的總部企業需提供設置內設機構的文件,以及企業申報部門表(此表由申報網站生成,表中所填內容須與公司實際組織架構一致,打印后由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5.其他符合企業申報條件有關資質要求的證明文件,以及受理部門根據審核需要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
(二)個人須提交的材料清單。
1.《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個人申報表》一份(此表由申報網站生成,申報表中所填內容須與提交的書面材料信息一致,打印后由本人簽名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2.申報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申報人為外籍和港澳臺的可不提供)。
3.本市稅務部門出具的記載申報人2016年度工資、薪金所得或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適用于獨資或合伙制企業主要負責人)實繳稅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由用人單位經辦人在我市稅務部門網站核實后簽字確認)。
4.申報人符合申報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1)在企業擔任相應職務的,須提供正式任命文件。金融機構總部和一級分支機構高管人員,須提供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高管任職資格文件和公司任命文件;經市政府批準可參照金融企業總部或一級分支機構待遇享受相關政策的機構,須提供上級主管部門或總部任命文件。
(2)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母基金高管人員,須提供經市場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批準或備案的文件和公司任命文件。
(3)自主申報名額申報人員任職證明以及在企業發展和技術創新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相關證明材料。
(4)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擔任一級學科帶頭人的須提供一級學科的證明材料和所在單位出具關于學科帶頭人的證明文件(收原件)。
(5)市級以上重大縱向課題負責人須提供課題立項批準文件和合同以及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收原件)。
(6)獲得深圳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資金資助的團隊帶頭人、核心成員和項目負責人須提供相關批準文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收原件)。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可不提供認定證書。
(7)其他符合個人申報條件有關資質要求的證明文件,以及受理部門根據審核需要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
(三)申報材料要求。
1.上述所列材料中,由申報網站生成的表格須提供原件。除特別說明的,均為驗原件,交復印件。復印件材料均須由申報單位經辦人簽署“和原件一致”字樣并簽名后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2.全部申報材料均須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并確保清晰可辨,還須按上述材料清單的順序排列、裝訂整齊(個人申報材料涉及多人信息的,須用明顯標識標記申報人信息)。
3.申報材料需要個人簽字或單位蓋章的,應當按照前述材料清單的要求簽字、蓋章。其中,法人代表無法簽字的,可以由法人代表授權指定人員簽字,但須提供相關授權書。
4.《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申報人員任職情況匯總表》以及全部申報人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必須用信封密封后與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四、申報與審核程序
(一)網上申報。
申報單位登錄“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申報系統”(網址:https://sz12333.gov.cn/cxrc2012/,新用戶須按要求進行注冊登記),完善2017年度單位信息后,為符合申報條件的個人填寫申報信息,經匯總、確認本單位全部申報人員信息后,通過申報系統提交申報信息。
(二)提交書面材料。
申報單位應當在申報系統中打印有關申報表格,收集有關申報材料,并按要求進行簽字、蓋章后,于2017年6月30日前將規定的紙質申報材料提交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僅在網上申報但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提交書面紙質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
(三)審查申報信息和材料。
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對單位提交的申報信息和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申報信息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因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補充材料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補充指定材料。逾期不補充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
(四)確定獎勵方案。
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本年度創新人才獎申報情況,編制本年度獎勵方案,并提交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聯席委員會審定。
(五)發放獎勵金。
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聯席委員會審定獎勵方案后,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在20個工作日內辦理撥付,將獎勵金劃入獲獎人個人賬戶。
五、其它事項
(一)本申報指南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負責解釋。
(二)創新人才獎申報情況將納入單位和個人誠信記錄。申報單位應當認真審查申報人資格和申報材料,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完整、申報資質有效,以及申報系統中所填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申報系統中所填信息的準確性負責,并承擔相關責任。對提供虛假材料申報獎勵的申報人及其所在單位,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將有關情況分別提交市個人信用征信機構和市企業信用信息中心,并取消該申報人5年內評獎資格,以及該單位5年內組織申報評獎資格。
(三)受理部門: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行政服務大廳16-20號窗口。
咨詢電話:88123601、88123602。
技術支持電話: 86520770-6073、1342415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