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內容:2017年度畢業生改派辦理指南
辦理依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工作暫行規定
辦理條件:
畢業學校派遣畢業生到我市報到之日起一年內,畢業生與接收單位雙方協商同意解約, 需改派到新的接收單位就業的,按本指南辦理改派手續。未辦理報到手續的,無需辦理改派手續。
申請受理機關:2016年度接收的畢業生及2017年度申辦接收并在市人力資源部門辦理報到的畢業生,在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辦理。(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一樓行政服務大廳) 2017年度在各區人力資源部門報到的畢業生在各區人力資源部門業務受理窗口辦理。
決定機關:市人力資源部門
聯系電話:88123460
時 限:辦理時間:全年度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辦結。
救濟權利:申請人在辦理過程中具有:陳述權、申訴權、申請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的權利。
證件名稱:《深圳市接收院校畢業生改派聯系函》,當年度有效
效力:經市人力資源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畢業生改派手續。
相關附件:
2017年度畢業生改派辦理申請材料
(一)《高等院校畢業生改派申請表》;
此表在人才引進系統填報信息后自動生成,要求畢業生本人簽名及接收(呈報)單位簽章。
(二)《深圳市接收院校畢業生介紹信》。
2017年度畢業生改派在市人力資源部門辦理程序:
(一)網上申報
原接收單位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網站(www.szhrss.gov.cn),進入“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在職人才引進)測評與申報系統” (https://sz12333.gov.cn/rcyj/,簡稱“人才引進 系統”)。申報界面—點擊“進度反饋”—“畢業生業務”,選擇擬改派人員信息,點擊“改派”輸入改派原因后保存并提交,打印《高等院校畢業生改派申請》表。
(二)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深圳市接收單位人才引進業務經辦人持本人卡或畢業生本人持本人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三)人力資源部門審批
申報材料真實、準確、齊全的,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受理申報材料,并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改派的決定,對于同意改派的,出具《深圳市接收院校畢業生改派聯系函》。
(四)后續事項
1.改派到市外用人單位就業
如為2016年接收的畢業生,市人力資源部門將畢業生成績單和推薦表退回。深圳市檔案保管單位依據《深圳市接收院校畢業生改派聯系函》將檔案退回畢業生學校。畢業生已辦理遷戶手續的,本人持《深圳市接收院校畢業生改派聯系函》到戶籍所屬深圳公安分局辦理戶籍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
畢業生持《深圳市接收院校畢業生改派聯系函》、《戶口遷移證》到畢業院校重新辦理派遣手續。
2.改派市內其它用人單位就業
新的接收單位根據《2017年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業務指南》重新為畢業生辦理畢業生接收手續,只需提供新的《畢業生接收申請表》、《深圳市接收院校畢業生改派聯系函》。